《煤机生活区3000住户面临无暖寒冬》追踪:自建换热站成了“烫手山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03:5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李保健 王俊栋

  尽管春天公司声称没有放弃最后努力,但是煤机生活区的居民们依然看不到曙光。事实是,华电拿不到供暖费拒绝供气,春天公司表示无力支撑,物业有心挑起重担却力不从心。从各方来看,煤矿机械厂这两个生活区的换热站似乎成了”烫手山芋“,没人愿意接手。

  ■换热站产权归小区业主

  记者从煤矿机械厂生活一区物业公司了解到,该厂生活区原来都是自己烧暖,2005年响应政府号召,拆除了早先的供暖锅炉,建了换热站,加入集中供暖。就在当年,春天公司通过招标入驻经营,但是换热站的产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

  记者了解到,省会目前集中供暖的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自管站供暖,二是厂管站供暖。所谓自管站,也就是由居民自我管理的热交换站。一般由居民、单位或物业等产权单位自主兴建。而厂管站一般由各供热公司和企业兴建并加以管理,产权属于供热企业。由于供热公司和自管站之间是合同关系,自管站是供热公司的客户,两者不存在隶属关系,因此供热公司不能处理自管站引起的暖气问题。实际运营中,居民自建的自管站可以委托物业或者其它公司运营,而问题也一般出现在居民和物业或者居民与公司之间。就此,有业内人士认为,煤矿机械厂生活区供热“矛盾”双方应该是小区居民与春天公司之间的问题。但很多居民对此提出质疑,供暖协议签了5年,春天公司突然“撂挑子”不干,居民难道只能无暖过冬了吗?

  ■换热站运行费成问题焦点

  春天公司提供的一份财务收支表显示,从该公司2005年经营煤矿机械厂两个换热站以来,包括拖欠的取暖费在内,公司累计亏损已经38万元,这也是春天公司意欲退出的主要原因。

  煤矿机械厂生活区物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换热站是否由春天公司来管理并不重要,运营费不够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该负责人说,有人曾经就换热站运营费做出粗略计算,换热站的正常运营费用每平方米大概在2.1—2.2元之间。如果春天公司退出,物业也可以负责收取供暖费,但是华电要求所有居民必须交齐取暖费才能送气,这个要求说说容易,做起来非常困难。“即使所有取暖费交给了华电,假如华电返还的运行费仍然是每平方米一元,换热站可能还是无法正常运转。”

  ■计量装置不是万能钥匙

  春天公司打“退堂鼓”的原因中有一条是有关方面不安装计量装置。就此,市能源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计量装置并不是万能钥匙。该工作人员说,省会现在有的小区已经安装了分户计量表,但是根据计量表到底怎么收费,目前物价部门还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还无法真正实施。具体到煤矿机械厂的供暖问题,能源办也很难参与协调。

  ■市民希望政府面协调

  本报关于煤矿机械厂供暖困境的报道也引起了众多读者关注。曹先生认为,供暖年年都是大家关注的话题,问题也年年不断,这就说明,我们的供暖体系有待于制度保障。曹先生说,政府应该制定一个详细的供暖具体实施办法,将欠费问题、暖气不热问题等有关项目用条文列出来,并指定一个明确的部门来监督实施,监督部门可以依据具体条文该罚则罚,该奖则奖。假如有了这个办法,签订了承包合同的公司就不敢随便“撂挑子”,该担责的单位也不敢推卸责任。只有赏罚分明,才能建立一个有秩序的供暖体系。

  煤机生活区的很多居民呼吁,建设和谐社会,百姓的冷暖问题非常重要,无论责任在谁,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应该积极的出面协调解决,让百姓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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