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福利院为20名孤儿找“爸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04:59 东方今报

  □首席记者 何中有

  今报焦作讯 昨天,记者从焦作市福利院获悉,该院即日起为该院20名孤儿寻找“爸爸、妈妈”。

  据焦作市福利院办公室薛主任介绍,此次“爱心家庭”征集对象应有焦作市户口和固定住所;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应在30岁至6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有一定文化程度;家庭成员中无人患传染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

  “应征的爱心家庭,经焦作市福利院审查合格后,才可获得寄养资格。届时还要给每个寄养家庭两个月的试寄养期。”薛主任介绍。

  另外,寄养家庭可每月从市福利院领取劳务补贴250元至350元,“福利院还将定期进行回访,并提供衣服、食品等物品”。

  据了解,这批孤儿中年龄最小的3岁,最大的10岁,大多患有智障、脑瘫等疾病。

  寄养期间,寄养儿童的监护权仍属于焦作市福利院。

  即日起,有意应征“爱心家庭”的,可凭有效证件到焦作市福利院报名,详情可拨打电话(0391)368560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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