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主任违法放贷近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05:1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襄栋)假借他人名义申请贷款,共违法发放贷款近千万元。襄樊警方昨日透露,宜城市郑集农村信用社主任简小龙已被警方刑拘。近千万元贷款到底贷给了谁,警方仍在调查。

  据警方介绍,简小龙今年37岁。2004年至2007年,简小龙在担任璞河信用社主任期间,假借当地农户等的名义,在农村信用社申请并获得贷款,共违法发放冒名贷款900余万元。截至案发时,仍有800余万元逾期贷款无法收回。

  据了解,简小龙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86条之规定,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

  办案民警称,冒名贷款是实际用款人因各种原因无法通过正常程序在农村信用社取得所需贷款,就利用农户贷款“信用”和“简便”的特点,假借农户名义在农村信用社申请并获得所需贷款。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具有“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特点,极大地简化了农户贷款手续,但是各种假借农户名义,冒名从农村信用社取得小额信用贷款的问题时有发生,给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并成为农村信用社发案的主要诱因之一。

  目前,这些冒名贷款的真实流向,尚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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