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唯火烧报社车辆罪名成立免予刑事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09:00 兰州晨报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11月1日上午9时50分,著名摇滚歌手窦唯因其一年前火烧某报社职工车辆一事,在宣武法院出庭受审。宣武法院认定窦唯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因其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法院决定对他免予刑事处罚。2007年9月7日,窦唯在法院接受首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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