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6大特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09:19 南方日报

  理财小博士系列九

  很多投资者现在逐渐接触到证券公司推出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那么集合资产管理究竟有哪些特点呢?现在我们就为大家作简单的介绍。

  (1)严格审批,诚信同行:证券公司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三种条件,才可以推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通过的“从事相关创新活动的试点证券公司”资格(到目前为止,全国130多家证券公司中仅有13家获得了此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推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通过.

  (2)资产集合,专户管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由多个客户的资产参与而成,必须通过专门的账户进行投资管理。

  (3)独立托管,保证安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必须由独立的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存管及清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的投资运作由独立的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监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与管理人自有资产、托管人自有资产、其他客户资产严格分开,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现金参与,起点定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人必须是管理人或者其他推广机构的客户。客户必须以现金资产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金额有最低限额(限定性5万元,非限定性10万元)

  (5)期限灵活,进出方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有固定的存续期限,也可以不作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灵活约定客户的参与、退出时间,充分满足客户的资金流动性要求。

  (6)信息透明,披露及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将通过短信、EMAIL、邮件、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向客户及时披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规模、份额净值、资产配置、投资组合等情况,以及其他影响客户利益的重大事件、澄清公告与说明、年度审计报告等;托管人将向客户及时披露资产托管情况,包括管理人在投资运作、资产净值的计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是否存在任何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及合同的规定进行等,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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