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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检察院联合9部门共助刑事受害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6: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权益遭侵害,尽管他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如果被告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充分赔偿,由此导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成为一纸“空判”。“为解决这一问题,成都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青团成都市委、市妇联、市残联9部门已共同建立起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昨日,成都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这一消息,为刑事受害人带来福音。据了解,多部门联合起来主动为刑事受害人提供救助,成都此举在全国开了先河。市检 首席记者 杨为为 发轫 蒲江试点 救助困难刑事受害人 今年3月,成都市检察机关开始对刑事受害人救助工作进行探索,蒲江县检察院率先试点。 今年3月,蒲江县的张华(化名)遭遇抢劫后被歹徒杀害。家中上有患精神分裂症的老母,下有5岁的幼女,他一“走”,家庭立即失去经济支柱,生活困难。今年6月15日,蒲江县检察院启动了刑事受害人救助案件评估机制和救助机制,不仅解决了张华家中3人的低保和其女儿上学的“两免一补”,还请县司法局为其家属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11月6日,经成都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青团成都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9部门同意,《关于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意见》正式出台。从探索试点该机制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已牵头对刑事受害人救助共85人次。随着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出炉,更多受害者家属的权益将像张华家人一样得以保障。 创举 9部门联动 主动提供救助 据介绍,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由市检察院牵头实施。检察机关在日常信访接待和办案中,如果遇到刑事受害人涉访涉诉案件,将详细听取刑事受害人或其代理人的诉求及相关情况,特别注重了解其有无“老、弱、病、残、孕”等困难情况的存在。 据介绍,为了及时保障刑事受害人权益,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启动程序并不复杂。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在收集到材料后,由承办人对全部材料进行初步评定,随后根据具体情况,向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发出救助建议书,并将材料移送相关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启动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 “很多城市都曾制定过一些措施,为刑事受害人提供救助,但像成都这样多个部门联合起来,主动为刑事受害人提供救助,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绝无仅有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昕说。 “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先前受援助对象的情况进行回访,结合实际工作,查找该制度存在的缺陷,努力改进其不足,逐步使其成为一个具有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的长效机制。”王昕说。 ○受助条件 据介绍,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主要针对特定的救助对象,即因抢劫、绑架、强奸、杀人、伤害等重大犯罪而受害。如果受害人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均可接受救助: ●刑事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或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被害人家庭有受害人供养的高中及高中以下学段在校就读子女,且因被害人被害导致其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 ●被害人家庭因刑事案件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其他情况; ●受害人为未成年人的; ●受害人家庭有受害人供养的残疾人。 检察机关 负责刑事案件中涉及的受害人相关材料的收集、评估,依据检察职能予以法律方面的救助,启动救助机制并向相关部门发送救助建议书 民政部门 >>> 对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庭,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确保其基本生活,对不符合享受低保、农村五保等政策,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可实施临时救助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 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条件和范围的经济困难的刑事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教育部门 >>> 对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家庭中的在校中小学生实施教育资助、心理辅导和关爱行动,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劳动保障部门 >>> 对符合就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刑事受害人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并提供公益性岗位 卫生部门 >>> 根据受害人及其家庭的需求,组织协调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及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对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辅导,协调相关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共青团组织 >>> 充分发挥其自身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特别是刑事案件受害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妇联组织 >>> 积极发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刑事受害人,协助解决其具体困难 残联组织 >>> 按照“普惠加优待”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紧急救助和专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