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只“监控”自己的利益 消费者的损失谁来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6:5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一位市民在省城西关大街西子禾火锅店用餐时,手机不翼而飞。本想借助店内监控系统查找手机踪迹,没想到,店内的监控系统仅能监控,没有录像资料。

  10月29日19时左右,省城市民薛先生和朋友在西关大街西子禾火锅店用餐时,他面前的单锅内突然喷出火焰,尽管薛先生急忙躲闪,衬衫还是被烧出一个大洞,险些烧到皮肤。随后,当天店内的值班经理来协商解决问题,约半小时后,店方表示愿意承担所有责任,赔偿薛先生一件相同的衬衫。看到店方态度很好,薛先生就同意赔偿解决。可当薛先生准备记下餐厅负责人的电话号码时,突然发现之前放在上衣口袋里的手机不翼而飞。薛先生怀疑手机丢失和店内工作人员有关,但店方拒不承认,要求报警解决。

  民警赶到火锅店后,发现虽然安装了摄像监控系统,但并没有对店内情况录像。

  11月5日,西子禾火锅店刘经理称,店内有摄像监控系统,但只用于监控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属于内部管理,所以没有录像资料。此外,店内为顾客套了椅套,墙上贴了警示,广播内会不间断地提醒顾客注意财物安全,至于薛先生手机的赔偿问题,只能找有关职能部门来处理。(作者: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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