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广告禁止专家现身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8:00 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吴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办法》已制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信用等级的认定分为三级:守信、失信和严重失信。

  严重失信逾期不改将公示

  据介绍,守信是指企业本年度内发布广告没有违反国家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失信是指有违反国家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但尚不足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严重失信是指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达5次以上,并含有以下内容:任意更改经批准的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适应范围以及保健功能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含有不科学地表述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消费者等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反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含有其他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的。

  颜江瑛指出,对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向社会公示,其违法广告品种将作为重点抽验对象。

  禁止以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颜江瑛8日表示,药品违法广告今年的治理目标是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颜江瑛指出,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到的药品违法广告和信息分析,药品违法广告主要问题表现在许多广告未经批准进行宣传,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发布以及用名人、公众人物、患者证明药品疗效的宣传。

  据统计,今年1至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监测,共发现严重违法药品广告33130份,全部移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颜江瑛指出,中国境内所有已审批的药品广告,都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公众发现违法广告后可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将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生产经营联合专项治理。

  颜江瑛指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山东省(市)要对奥运赛事举办城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据了解,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打击;对非法进出口的,由海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育主管部门重点负责提供反兴奋剂工作相关信息和技术指导。

  中美计划签署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合作备忘录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吴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在例行记者发布会上说,中国和美国计划于12月初在中美第三届战略经济合作对话期间正式签署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合作备忘录。

  据她介绍,最近一段时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率团对美国进行访问,并专门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双方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合作框架方面的有关内容进行进一步的磋商和会谈。这个会谈已经确定了中美两国进一步加强药品原料药进出口监管方面所要采取的一些措施。

  颜江瑛透露,目前,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都已经确定。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会推动中美两国在进口药品监管方面的合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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