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主犯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8:00 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福州11月8日电(记者 郑良)厦门市中级法院6日对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名主犯颜长芬、陈鹤被依法判处死缓;杨贵斌、李昌柏被判处无期徒刑;陈志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厦门市检察机关查明,2005年夏,颜长芬与境外人员谢某、颜某(均另案处理)合谋,商定由谢某、颜某从印度尼西亚收购穿山甲等珍贵动物制品,并将其夹藏在普通冻鱼中装船发货,由颜长芬负责通关进口后在国内销售。与此同时,颜长芬与杨贵斌商议,由杨贵斌代为联系进口通关事宜。

  自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陈鹤向杨贵斌收取每票16万元至19万元不等的通关费后,采取“包通关”的方式,以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委托厦门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等公司,为颜长芬进口夹藏穿山甲等珍贵动物制品的冻鱼等货物共计17票,共走私进口穿山甲冻肉68242.32公斤和穿山甲甲片900公斤,价值2300余万元。

  2006年5月22日,陈鹤采取上述同样的方式,以厦门市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委托厦门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再次为被告人颜长芬申报进口印度尼西亚冷冻红三鱼1713箱。同月25日,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当场查获其中夹藏的珍贵动物制品嫌疑物共计567箱5449只。经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上述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合计690余万元。

  厦门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颜长芬、陈鹤、杨贵斌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分工配合,采取“夹藏”的方式,走私进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价值为人民币29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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