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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分立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8:52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满足企业信息化管理的要求,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拟存续分立为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存续)、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新设),已于2007年11月5日获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初步同意。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现有的全部债务由分立后存续的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承继,并由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现注册资本1.5亿元,分立后存续的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新设的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 本公司债权人可自2007年11月9日(指第一次发布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对该债务承继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辜曼 联系方式:0731-4811003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