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劳动用工自查 避免因新法引发劳动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19: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沈阳11月9日电(高凡)《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就业权益、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明确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等方面有了新突破。为避免实施新法后引发劳动争议,辽宁省即日起组织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用工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

  辽宁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崔龙洙副厅长今日说,辽宁各类企业用工人员规模较大,组织层次多,存在一定程度的劳动用工隐患。据了解,辽宁50%—60%的上访问题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他提示,《劳动法》一旦正式实施,以往不规范的劳动用工行为可能很快转化为法律风险,不利于企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用人单位应以对员工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劳动用工自查,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激化矛盾。同时企业应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凡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现行规章,应及时修改或废止,避免新法出台后,因为继续执行与新法冲突的规章而引发劳动争议的情况。

  崔龙洙强调,《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企业面临劳动争议案件短期内可能呈上升趋势,这对企业当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出了挑战。企业应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及早制定工作预案,增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据悉,为了便于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和把握,辽宁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分级分批培训,到目前为止,已培训10期达3000余人。

爱问(iAsk.com)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