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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限房政策已上报 三点争议仍存变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22:19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贾华杰 北京报道
“两限房管理办法已上报,将很快出台。”11月7日,北京市建委住房保障办知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他透露:“接下来还有两个程序要走,一是要市长办公会通过,二是市长签字批准。” 据本报记者了解,两限房将优先提供给北京市中低收入、涉及拆迁和奥运工程人群,另外在资产审核方面,将类似于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另外在两限房5年后转让时,政府很可能将收取部分溢价。 5年后转让将收取溢价 据记者了解,目前《两限房管理办法(草案)》(下称“《草案》”)已经在内部形成。11月6日,北京市办公会议就对《草案》进行了讨论,市建委、国土局、财政局和市政规划等部门悉数参加。 “虽然《草案》的大方向已经确定,但细节问题在不同部门之间仍有争议,也不排除《草案》仍有作改动的可能,但最终定案之前,还将有10天左右的公示期。”上述知情人士说。 他表示,草案还没有得到市长的批准,并且目前争论颇大,标准还存在变化的可能,提前公布会使工作被动,因此不能透露。 但记者从参与讨论的与会人员处获悉,《草案》将在购买资格、收入标准、退出机制等方面都有限制。 在购买两限房的资格方面,主要优先供给具有北京市户口、中低收入人群,并且还限定涉及拆迁和奥运工程的居民。 另外,家庭收入的标准计算方法与新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类似,肯定将与家庭的人口数、年收入以及家庭总资产相挂钩。 “具体的数字我确实不方便说,况且目前《草案》也还没有最终确定该数据。”此人士说。 不仅如此,在两限房的销售上,《草案》的意见倾向于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当然在摇号之前,政府也将按照家庭收入标准,对申请购买人群进行一次筛选。 还有就是在两限房的后续管理上,此人士表示,《草案》中规定,两限房可以在购买5年后转让,但政府可能将收取一部分的市场溢价。另外,《草案》目前还没有对两限房在购买5年内作何种用途的使用,作出禁止性的规定。 界定大产权性质 “我们目前正在主抓区县部门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资格审核的培训问题,而到下一周,就要轮到两限房的政策问题了。”上述北京建委住房保障办相关人士说,“北京市要求两限房政策尽快出台。” 据了解,对于两限房的性质界定方面,虽然属于政策性住房,但仍属于商品房,因此将是完全产权。而这一定性,北京市也是在今年8、9月份才确定下来,这也是销售政策与后续管理问题的基础。 2006年底,根据国务院与北京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北京市对外承诺将在三年内,兴建1000万平方米两限房。而最初在定位上,两限房政策是想对高企的房价起到抑制的作用。 “对政府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多少有点应急的色彩,是宏观调控中的权宜之计。开始,也没有列入住房保障体系之中。只不过在分配工作的时候,考虑到便利性,交给了住房保障办来做。”上述人士表示。 市场流通环节之争 尽管大方向已经确定,但关于两限房的争议依然很多。“尤其是政府部门之间的争议。”上述住房保障办知情人士说。 记者了解到,在两限房的定性上,有政府部门人士认为,既然两限房是产权房,就没有必要将其划入到政府的住房保障体系之中。“它只是政府为了应对高房价时代,对房价进行调控的一种手段。” 不过,还有一些政府部门表示,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高房价已经使很多人买不起房,两限房应该纳入到住房保障制度中,以期待解决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中国房地产与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此前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高房价地区的,已经注意到要建设中低等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问题,而两限房就是解决那些无力购买高价商品房、但又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还有一个争论比较大的问题是,在两限房出售后的5年内,对两限房如何管理,是否要作禁止性的规定。另外,5年后如两限房出让入市,政府是否有优先回购权等问题,争议很大,尚不能最终确定。”上述知情人士说。 他表示,在这方面,也有部门质疑,既然两限房是商品房,政府就不该干预其5年后出售的事情,也不用收取什么溢价,只要界定好购买准入人群就可以了。 亦有分析人士认为,一定程度上,这些部门间不同的声音,将会迟滞两限房管理办法的出台速度。 特别是11月6日,北京市新的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标准公布,相比于此前界定的年收入6万元的标准有了不小的下降幅度,但对于新旧政策的差异所导致的挤出人群的住房问题,新政策并未予以说明,有人士称,针对这部分“夹心层”,政府应尽快出台两限房准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