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执政”的基层范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02:28 中国青年报

  

  党的十七大闭幕后,不断有外地干部要求到浙江温岭市“取经”。近年来,这里一直围绕“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推动旨在“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统一的基层民主改革试验。

  温岭市委书记陈伟义感慨地说:温岭的探索受到各地关注,根源就是它与十七大报告强调“扩大人民民主”和“基层民主”的政治体制改革精神一脉相承,与通过“民主执政”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新要求相得益彰。

  新河镇:财政收入怎么花,老百姓有“话语权”

  [记者见闻]在温岭新河镇镇长郭海灵的办公抽屉里,总是放着一份年初人代会批准的财政支出预算表,每当需要花钱时,郭镇长总会拿出预算表看某个项目里还有多少钱。这是新河镇实施“参与式预算”改革后出现的变化之一。在此以前,人大批准的预算往往被镇政府束之高阁,“花多少算多少”。

  记者在新河镇发现了两份耐人寻味的镇政府财政支出明细表:一张是2004年的,另一张是2006年的。比较两张表显示,这个镇2006年的基本建设费与行政管理费分别比2004年下降5000多万元和400多万元,而事关民生的农业、文化、医疗卫生支出分别上升80万元、55万元和63万元左右。

  镇财政所所长陶瑞娟说:“乡镇基本建设费与行政管理费过高一直是基层财政出现赤字的主要原因,新河镇2004年末财政赤字达到5500多万元,2005年实行群众参与式预算改革后,不仅没有新增赤字,而且旧账也得到消化,前年削减赤字1020万元、去年削减1000多万元。”

  陶所长说的“群众参与式预算改革”是怎么搞起来的?镇党委书记朱宝卿坦言:“改革的初衷是按中央要求真正建立基层公共财政,很显然,没有群众的民主参与很难办到。”为集纳民意,新河镇在人代会审议财政预算前设计了一个预算初审民主恳谈会,群众可自愿参加。

  2006年共有110名群众报名参会,新河镇人大将群众代表分成农业、工业、社会事业3个组。据统计,群众向政府预算报告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多达59条。最终,镇人代会根据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行使预算修正权,要求镇政府增加民生支出,并列出了细目,同时压缩基本建设、干部外出等费用。镇政府据此调整预算支出项目13项,涉及预算资金828万元。

  [专家点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马骏教授:新河镇的民主参与式财政预算改革,是我国基层政府建立公共预算的一个重大突破,同时“激活”了乡镇人大,不仅有利于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乡镇负债问题,而且有利于“扩大人民民主”,非常符合十七大强调“民主执政”的新要求。

  泽国镇:从12万人中选出275名“民意代表”

  [记者见闻]在温岭市泽国镇,记者听到一个“乒乓球摇号”的故事。近年来,这个镇一直在试行重大公共事务群众参与决策的“民主恳谈”制度,他们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全镇的民意代表如何产生?温岭市民主恳谈办公室负责人陈奕敏说:“如果民意代表由镇政府来邀请,这将损害其代表性与公正性。”最终,镇里决定采用随机抽选的方式。

  温岭市副市长蒋招华说,镇里按照1000人口以上每村4人、1000人口以下每村2人的原则,确定了民意代表分配比例,全镇每户人家都分到一个号码,哪家被抽中,就派出1名代表参会。

  扁屿村农民朱宗米是被选出的民意代表之一。他回忆抽签现场时依然激动万分:“干部把装有编号乒乓球的玻璃箱子摆在村民面前,一面是透明的,其他面用红纸糊好,驻村干部和村会计现场监督,我家幸运地被抽中。”通过采用乒乓球摇号的随机抽样方式,全镇从12万人口中抽选了275名民意代表。之后,这些民意代表都收到镇政府列出的全镇重大公共事项年度计划,为即将召开的协商会议做准备。

  朱宗米说:“召开协商会时,我们民意代表要对各个公共事务项目投票。以2005年为例,民意代表投票选择的12个优先项目与镇政府心目中的优先项目有较大偏差,比如污水处理站项目,镇里一开始不是很重视,但大家认为污水、垃圾关系到生命健康,一定要处理好。结果镇政府及时纠偏,将这些项目全部列为当年度的投资重点。”

  对于这项改革,蒋招华谈了“三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决策层对民意的估计和真实民意之间会有较大偏差;二是没想到决策层平时听到的“民声”并非真实广泛的“民声”;三是没想到最基层的党委政府在民意收集和反映机制上尚存在那么多的缺陷。这一切都说明,即便决策层有真实意愿自觉代表群众的利益诉求,但“想当然”的“直接决策”也难以代替人民群众的真实愿望。

  [专家点评]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史晋川:泽国镇的民意代表制是对基层人大制度的有益补充。这种改革充分利用了公众政治参与的内在积极性,与我国现有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相结合,从而集中了民意,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行业协会:工人和老板面对面“工资谈判”

  [记者见闻]工人对自己的工资有多大决定权?老板给工人开多少工资才合理?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岭市,一些行业的工人工资已不再由老板单方“定价”,而是由工人、老板和行业组织公开“谈判”决定。这个新的利益协调机制有效解决了日益增加的劳资纠纷。

  记者记录了温岭最初一次劳资双方“工资谈判”的现场——

  工人代表:“和这么多老板平起平坐,当面锣对面鼓地发表意见,从来没有过。”

  工人代表:“308型号轴承内径加工费每只才二分三厘,我们职工认为这个工价偏低,要合理提价。”

  经理代表:“这个工价标准总体上还是符合实际的。”

  工会代表:“我们调查过,这道工序工价起码要提到二分五厘才合理。行业协会组织经理们再商量一下吧。”

  在这次谈判中,各方经过两轮“面对面”的交锋和“背靠背”的协商,最终达成了提高工价的协议。

  温岭市总工会主席叶其泉说,温岭民企较多,因为劳资沟通不畅,一度引发一系列停工、上访事件。出现这种局面,主要原因是“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铁板一块。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必须创新利益协调机制。据温岭市劳动部门统计,行业“工资谈判”机制建立两年多来,各行业工人工资每年提高5%至12%,停工、上访事件显著下降,农民工队伍也得到稳定。

  [专家点评]浙江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方火春:在沿海发达地区,沿袭多年低工资导致了局部“民工荒”的出现,日益增多的劳资矛盾也让“工人不满、企业主担忧、政府头疼”。温岭的“工资谈判”机制能够有效化解这一矛盾,关键是在政府的干预下,通过工人、老板、行业组织面对面地公平协商,使得劳资双方的利益找到了最大公约数,各方都能接受,因而实现了多赢局面。

  新华社记者 宋振远 傅丕毅

  新华社杭州11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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