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打伤母亲,还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01:53 正义网-检察日报

  儿子打伤母亲,还不赔?

  西安检察机关为“家务事”抗诉

  儿子打伤母亲竟然不闻不问,母亲一怒之下状告儿子,一审法院竟判定儿子无责!被害人张玉玲于是求助检察机关。经西安市检察机关抗诉,蓝田县法院依法再审,终于为张玉玲讨回公道。11月13日,记者从蓝田县法院获悉,法院再审认定:儿子致伤母亲,照赔不误。

  2004年8月,西安市蓝田县蓝关镇村民李天应的弟弟,在兄弟俩共居的大院内垒墙,李天应认为弟弟的墙基超过了界线,遂与弟弟动起手来,看到两个儿子扭作一团,母亲张玉玲上前劝解,没想到儿子李天应竟向她的胳膊猛击几下,导致张玉玲轻微受伤,不得不上县城医院求治。此后,李天应不仅不闻不问母亲病情,还称母亲偏向弟弟,自己是不得已而为之。几百元医疗费并不算多,但儿子的冷漠却让母亲悲愤,张玉玲无奈之下向村镇有关部门“讨公道”,因为是家务事均没讨到明确说法。

  2005年3月,张玉玲一怒之下将儿子李天应诉至蓝田县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1000余元。然而,法院一审判决却使张玉玲大失所望,法院认为张玉玲所举证据不能证明伤情系儿子李天应所为,驳回诉求。

  2006年1月,张玉玲向蓝田县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检察官深入张玉玲所在村组调查后,依法提取多份证人证言,均证实张玉玲伤情确系李天应所致。经过法定程序抗诉,蓝田县法院再审判决李天应赔偿母亲张玉玲医疗费300余元。

  李天应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又主动撤回上诉,再审判决生效。至此一场发生在母子间的官司告结。

岳红革 张俊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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