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有偿使用渐行渐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09:37 南方日报

  日前,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布《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条例》规定,深圳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早在3年前深圳市环保局就曾提出在超市取消免费塑料袋,但未能推行。对于政府减少白色污染的举措,市民和商家大多表示支持,但有些市民对该措施的可操作性心存疑虑,还有不少商家希望政府能明确引导塑料袋有偿使用的问题,对塑料袋实行统一定价。

  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袋最高罚5万

  日前,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其中提出:深圳市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经营者在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时,应当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供消费者选择购买。

  《条例》中规定,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或者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时,没有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然而记者了解到,早在2004年7月,深圳市环保局在给市人大代表有关议案的答复中就表示,深圳市将在各大超市等场所取消免费塑料袋,同时加大力度推广可降解塑料包装制品。

  其具体做法为: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业和场所推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取消免费塑料袋;在使用这些制品量小、分散的行业和场所暂时不禁止,但严格限制免费塑料袋的使用,要求使用后予以回收,并对销售这些制品的批发商征收固体废物处理费用,缩小与替代产品的价格差距,促使批发商转向销售替代产品;逐步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代之以易降解或易回收的餐具和袋子。

  但三年多来该政策一直没有实行,广大经营者仍在向市民提供免费塑料袋。对于塑料袋的有偿使用,现在公布的《条例》相比当初环保部门设置的禁止、限制、分类收集处置塑料袋的综合方式,则要简单得多,但明确了商家违规的惩处。

  商家表示应明确塑料袋售价

  据统计,深圳全市大型商场、超市塑料袋使用量占全市总量的70%左右。该《条例》公布后,万佳百货、沃尔玛等各大商场、超市在表示对该制度支持的同时,更希望政府能明确引导购物袋有偿使用的问题,对购物袋实行统一定价。

  记者为此采访了起草该《条例》的深圳市环保局法规处。关于购物袋的定价问题,环保部门表示,目前正在对全市使用塑料袋的情况进行调研,在今年底明年初,将对购物袋的定价完成一个科学认证。定价由于涉及到物价等相关部门,需核准后才能确定。

  由于《条例》没有明确在哪些场所取消免费塑料袋,有超市提出,如果不在所有的经营场所禁止免费塑料袋,可能会对超市的生意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超市内提供的生食、散装水果、糕点等,必须手装打秤,塑料袋收费将带来许多不便。

  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中指的经营者从广义上来说是指所有从事商业经营的单位。但塑料袋的有偿使用,将会是逐步推进的过程,经营者的范围目前尚未明确。市环保局和市法制办将对《条例》进行审议,再报市人大审议。

  环保部门还表示,该《条例》将为减少白色污染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塑料袋是采取有偿使用还是禁止使用目前还未明确,但可能会给市民带来一些不便。

  麦德龙开业初80%顾客不满塑料袋收费

  麦德龙是目前深圳唯一实行有偿塑料袋的超市。在麦德龙,承重25公斤的大塑料袋,售价5角,承重15公斤的小塑料袋,售价3角。深圳的麦德龙是国内第一家门店,在2005年开业之初,塑料袋有偿使用受到80%的顾客不满,但半年前顾客基本上都已能接受这一做法。记者在现场看到,麦德龙提供了免费纸箱给顾客打包,但塑料袋的使用也不少。

  麦德龙相关负责人透露,该超市拥有实行该制度的优势。麦德龙采用仓储式配销,实行会员制,会员多是企事业单位,与多数超市针对大众个体消费的经营特点有所不同。此外,其在全球所有门店均不提供免费塑料袋,“现购自运”的理念也是全球统一的,麦德龙的停车场宽大,购物者多自驾车前往。

  四点疑虑

  免费使用超市购物袋已经成为大部分市民的习惯,而当购物袋突然从“不要白不要”到有偿使用时,市民又能否接受?昨日,记者随机采访多位市民发现,大多市民对于“超市有偿提供购物袋,以减少白色污染”都表示支持,但也有不少人对这一新环保措施的可操作性心存疑虑。

  疑问一:

  是否和生活垃圾袋装化政策相冲突?

  “为了防止垃圾渗漏,目前我们实行的是生活垃圾袋装化制度,而现在市民使用的垃圾袋大多正是在超市买东西后提供的免费塑料袋,这两个措施会否有冲突呢?”市民佘小姐认为,即便今后不用塑料购物袋,也需要塑料袋来装垃圾,同样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未能起到环保的效果。

  而在记者随后对“超市提供的塑料购物袋和超市里销售的垃圾袋哪个更环保?”进行调查时发现,沃尔玛超市销售的垃圾袋,其售价从4元到10元不等,垃圾袋的数量也有不同。一些垃圾袋标注了PE(聚乙烯),内含可降解材料。还有的垃圾袋标明成分为可降解聚乙烯。但超市里同样有不可降解的垃圾袋出售,价格相对低廉。

  此外,市民刘小姐还提出,在没有免费塑料袋的情况下,许多市民不一定到超市购买可降解的垃圾袋,而会更多地选择到地摊购买不可降解的便宜塑料袋,这样更对环境造成很大污染。

  疑问二:

  超市营运成本减少会返利给市民吗?

  对于塑料购物袋将有偿使用的措施,市民刘先生提出了另外一个疑问:“超市不再提供免费购物袋,其运营成本也相应降低,那么超市的商品售价是否也会随之进行调整呢?否则在推行环保的时候,市民的生活成本增加了,而超市的利润率反倒提高了。”

  刘先生还认为,根据国人的习惯,如果使用塑料袋要收费,可能会造成一部分市民的反感,但如果经营单位把节省下来的成本以其他方式转而作为对消费者的回馈,那市民的心理在某种程度上也得到了补偿,反而更容易接受这个措施,有利于新政策的实施。

  疑问三:

  超市内卷筒自助式塑料袋是否也要收费?

  尽管顾女士认为减少塑料袋的使用会环保些,但她也提及没有塑料袋将会在实际购物中带来诸多不便。“目前顾客在超市购买肉品蔬菜、散装熟食、水果、糕点等商品时,都是先用一种卷筒自助式的塑料袋子装好,再拿给销售人员称重打价格单,那这种塑料袋子是否也属于政策条款中的‘有偿塑料购物袋’呢?如果属于,我认为很难操作,因为使用面非常广;如果不属于,那绝对有市民会多拿这种塑料袋子回家当垃圾袋,等于没起到环保效果。”

  疑问四:

  条例里“经营者”是否仅限超市?

  “我想知道这个条例里经营者的对象究竟如何界定呢?从媒体的宣传看似乎特指超市,但是如果仅限超市其实非常不够!”张女士表示,尽管超市是塑料购物袋的使用大户,但是各种酒楼、饭馆等食肆在给顾客打包吃剩的饭菜或者送外卖时,都会大量用到塑料袋,与超市的塑料购物袋相比,这些经营单位使用的五颜六色的塑料袋价格便宜,质量更差。

  ■权威声音

  “对商家的罚款应该更高”

  市人大代表赞赏从源头减少塑料袋使用,但对罚款额度提出质疑

  “禁止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挺好,早就应该这样做了。但对违规商家5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额有点低,应该更高一些,威慑力更大。”昨日下午,市人大代表张云东发表意见说。此前,在今年3月的深圳两会上,正是张云东专门提出了《关于在我市实施塑料袋控制的建议》,对此问题他一直保持高度关注。

  张云东介绍,使用塑料袋的危害性极大,塑料袋释放的有害气体含有大量病菌和有毒物质,袋中食物易受污染,易引起食物中毒和积蓄性铅中毒。塑料袋还破坏生态环境,塑料难以降解,会变成污染物永久存在。此外,塑料袋阻塞下水道和排水系统,成为水浸街、洪水和泥石流的“催化剂”,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等。

  据市环保局统计,深圳全市大型商场、超市塑料袋使用量占全市总量的70%左右。例如,以月为单位,深圳万佳25万个,沃尔玛超过10万个,新一佳超过18万个,其他较大商场、超市一般超过5万个。如果按照深圳1000万常住人口计算,每人每天使用1个塑料袋,一天就是1000多万个,一年将超过35亿个,实施塑料袋控制形势紧迫。张云东建议制定专门法规,就生产塑料袋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和生产工艺标准,塑料袋的有偿使用,塑料袋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违法生产使用塑料袋的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具体规定。

  市法制办近期公布的《深圳市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意见稿)》中的有关条款顺应了人大代表和市民的呼吁。其中一条是深圳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经营者再不能免费提供塑料袋。张云东对该项规定表示欢迎,“早就应该搞了,这将会给深圳市减少塑料袋使用起到本质性的变化”。

  张云东相信此举将大幅度降低深圳的塑料袋使用量,因为人对接受免费的东西从来不去考虑后果,而一旦收费,消费者就对自己有了一个心理约束,不会轻易出钱买了。他说,近些年商家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无意间给予了消费者一个误导,让其养成了这种坏毛病。过去,人们都是自己从家里带袋子、篮子等去商店买东西的,这原本是一个好习惯。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是限制或禁止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

  昨日,另一位市人大代表吴立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社会应该多宣传提倡市民使用易降解的环保袋,不要使用塑料袋。商家提供购物袋收费,可能会造成市民意见很大,但吴立民呼吁市民们应该多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考虑对环保的影响。另外,企业和政府应该共同携手,尽快研发和生产可替代性产品,方便市民购物。

  关于对违规商家进行5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张云东认为,5000元的下限太低了,希望这个额度可以更高一些,这样更能对违规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家形成更大威慑力。当然,罚款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治本方法还是从源头上控制塑料袋使用量。

  ■专家访谈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院长、环境学院教授栾胜基

  商家应将节约的成本用于环保

  记者:深圳现在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中提出,塑料购物袋将从免费改为有偿使用,您如何看待这一变化?

  栾胜基:我认为这是政府采取的一个积极措施。商家不再提供免费的购物袋,对消费者来说是个约束,能有效地节约资源,避免对塑料袋的无序使用。浪费也是污染环境的一种表现。但同时,商家在环保方面应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才不会因为塑料袋有偿了就给顾客带来很多不便。

  记者:塑料袋有偿使用,在我国不少城市都曾推行过,您觉得深圳可以做到吗?

  栾胜基:塑料袋从无偿到有偿,需要有个适应过程。商家可能会面临一些危险,例如丧失一部分客流。但环境是大家公用的场所,为此做出一点牺牲也是应该的。就顾客而言,深圳市民的环保意识是全国最高的,一开始可能有些困难,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一旦市民产生自觉性,就会形成良性循环。

  记者:有市民提出,塑料袋要收费,商家的成本降低了,这部分钱怎么用?

  栾胜基:我认为,塑料袋如果有偿使用,商家应当把因此节省的开支用于消费者,投入到环保事业中去。否则,让公众为环保买单,却使商家得利,这是难以推行的。

  记者:您认为,塑料袋有偿使用,可以减少“白色污染”吗?

  栾胜基: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并不可能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因为“白色污染”的关键不在于商家而是生产者。商家只是货物交换的中间环节,而根据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谁生产产品,谁就必须承担产品回收的责任。

  记者:除了出台这样的强制措施,怎样才能解决塑料袋无序使用的问题?

  栾胜基:立法主要是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作用是有限的,并不是根本途径。在深圳,大量塑料袋利用率很低,要解决市民无序使用塑料袋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公共责任感,需要政府在社会层面对公众进行引导。

  他山之石

  塑料袋收费用量即下降

  国际社会治理塑料袋等“白色污染”的主流思路是4R、即源头控制减量(reduce)、促进回收利用(recycle)、局部实行限制(restriction)、鼓励发展替代(replace)。目前,比较成功的主要有:

  孟加拉国2002年3月起禁止使用塑料袋,法律规定进口或销售塑料袋最高可判10年有限徒刑,发放塑料袋最高将被处以6个月监禁以及罚款等惩罚措施。该国塑料袋用量随即减少了90%。

  韩国1999年开始实行购物袋收费制(100韩元/个),用量减少60%。商店会原价回收袋子,以鼓励人们反复使用厚购物袋。除标准购物袋外,顾客也可在店内购买更大、更耐用的特制购物袋。

  爱尔兰2005年起对每个塑料袋收税13美分,税金全部纳入环保基金,塑料袋用量骤降90%。采用征税手段的还有美国旧金山。

  德国1991年颁布《包装条件》,明确规定“污染制造者必须承担清理、消除污染对环境影响的费用”。据此,德国商场塑料袋均有偿使用。

  全球最大的家居用品零售商——瑞典宜家已开始在—些分店为塑料袋收费。其中,宜家在美国的分店每个塑料袋向顾客征收5美分,并将这部分收入捐给美国森林协会。由于开始收费,宜家在英国分店的塑料袋使用率已经下降了95%。

  专题策划:张玮

  专题统筹:罗莎

  专题采写:罗莎 卢先兵 张玮

  图:

  今后,市民在超市购物时使用这种塑料袋可能就要给钱了。 丁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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