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水电气执行了“居民价”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05:2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许少峰摄

  (记者熊星星 通讯员张水清)武汉市物价局昨日宣布,为确保该市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按国家新规执行“居民价”,本月19日至30日,武汉市物价、教育部门将组织专班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少于30%的学校。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此前下发的文件,从10月1日起,学校水、电、气价格将全部“跳出”此前的工商业、行政类价格标准,统一执行最低的居民类价格。

  武汉市物价局人士表示,该政策将进一步减轻校方和学生的负担,惠及武汉市2343所学校,228.6万学生。

  据介绍,这一政策把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首次纳入了优惠范围。此前,对学校水、电、气价格实行的各种优惠,均不包括上述学校。同时,优惠价由过去的学生宿舍、澡堂、食堂的用量,扩展到了学校的教学区、实验室等区域。也就是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均在优惠之列。

  市物价局强调,如果此前有学校水、电、气价格低于“居民价”,维持原低价不变。发现有不落实优惠政策的,严肃查处。

  在物价上涨的背景下实施“居民价”旨在给学校和学生减负

  “优惠政策的出台,就是要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减轻学生负担”——昨日,武汉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了学校水、电、气价格实行“居民价”的意义。

  他说,今年以来,市场上肉、蛋、油等基本生活资料价格均出现上涨,对学校造成一定压力,尤其是学生食堂。

  今年8月份以来,物价部门就陆续接到一些来自武汉高校学生的反映:食堂菜价悄然上涨;另外,有些学生食堂虽然价格上按兵不动,但在分量上却打了折扣。对于这一情况,物价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并派人前往多所大专院校进行调查,将情况上报。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不把食品价格上涨的压力转嫁到学生身上,国家出台了这一优惠政策,给学校和学生实实在在地减负。

  部分学校不在优惠之列

  昨日,武汉市物价局人士介绍了学校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军事院校一般位于军事区内,享受军事水电气费用的优惠政策,不包含在本政策范围内;民办职校则需要界定,如果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是可以纳入优惠范围的,如仅仅是社会办学,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至于党校,则不在优惠范围内。

  “居民价”一年让利知多少

  自来水每年2500万

  水、电、气优惠政策落实后,将降低学校在这些方面的负担。以自来水为例,供水部门每年将因此“让利”2500万元。

  按这一优惠政策,学校水价将由原来的2.3元/立方米降为1.9元/立方米。武汉水务集团有关人士称,通过初步测算,执行该政策后,武汉市水务集团今年11月、12月的水费收入将减少400多万元,以此推算,一年下来将减收2500万元,而且这项预算还未计入幼儿园、托儿所的用水量。虽然水务集团没有任何财政补贴,完全“以水养水”,但对于国家这一新规,仍将不折不扣地执行。

  此前,大部分学校用电的价格执行的是0.945元/度,新价格标准将降到0.573元/度。至于每年将因此减少的电费收入,供电部门表示,暂时未进行具体测算。

爱问(iAsk.com)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