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醉老太 抢走6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09:37 贵州都市报

  灌醉老太 抢走650元

  兴仁一男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

  金黔在线讯 兴仁县一男子让一位七旬老太醉酒后,将老人的钱财洗光。11月14日,兴仁县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伍广忠进行了宣判,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今年8月28日16时许,被告人伍广忠在兴仁县城关镇民主路某酒馆内倒酒给受害人梁国珍(女,75岁)喝,梁国珍喝了一杯后准备付酒钱时,被伍广忠看见其包内的现金,便产生如果梁国珍醉酒就把其现金拿走的想法,于是继续倒酒给梁国珍喝。梁国珍酒醉后,伍广忠趁其无反抗能力,劫走梁国珍身上包里的现金人民币650元。

  法院认为,伍广忠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伍广忠表示服判,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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