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民用水有限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01:08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张魁勇) 今后,成都市居民生活用水将逐步实行定额管理;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用水,将累进加价收费,近日,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布《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征求意见。

  据了解,该条例草案有望于11月或12月提交该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草案第二章“城镇节约用水管理”提出,节约用水实行居民生活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分类管理,居民生活用户逐步实行定额用水管理。条例草案所称“居民生活用户”,是指因日常生活需要在居住场所发生用水行为的居民用户。

  条例草案所称的非居民用户,是指生产、经营、科研等单位用水户,并明确非居民用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非居民用水户需调整用水计划,应向节水管理机构申报。而一旦超计划用水,除据实缴纳水费外,将根据相关标准,累计加价收费。

张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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