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问题产生的车费谁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03: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家住城北的张先生最近有点烦:前不久,他和妻子在某通讯城购买了一部手机,还没用上几天就出现了黑屏等问题。此后的几天里,张先生多次奔波于通讯城,经过几次修理和调试,手机的问题还是无法得到根除。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将手机退掉。

  事情到这里本该结束,然而,当他拿着这些车票希望商家给说法时,却遭到了对方的回绝。为此,张先生特意打来热线,他认为,这部分的开销完全是因为手机问题造成,商家应该为此负责,“光打车就花了几十块钱,耽误的时间和精力更是无法计算。对消费者负责到底,这是商家的基本态度。”

  消费者

  新手机当天就出现黑屏

  张先生告诉记者,新手机是15日购买的,谁知当天使用就出现了黑屏。“为此,我第二天专门抽空,打车来咨询。”张先生说,那次商家也对手机进行了详细检查,给出的结论是“没有质量问题”,因此没有答应张先生的退货要求,而是直接将其恢复到出厂设置,便还给了张先生。

  谁知,这次的处理并没有“药到病除”,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无奈之下,张先生昨天再次找到商家,在要求退货的同时,还提出意见,希望商家就此奔波中产生的车费开销给出说法。“他们的态度很坚决,手机退货可以商量,但是车费问题却无法解决。”无奈之下,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想知道商家是否有责任履行这样的要求。

   商家

  路费与手机无直接关系

  昨天下午,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该通讯城手机专柜。在了解张先生的手机调试后仍然存在问题后,一位销售小姐爽快地答应张先生的退货要求,但对由此产生的车费问题却表示无法做主,“根据‘三包’的规定,在手机售出7天之内,像这样的问题我们可以退货,但是车费等系列问题,我们无法回答。”销售小姐说。

  随即,记者和张先生又来到位于通讯城5楼的售后服务点,一位负责人在听说张先生的要求后,再次向上级领导进行了请示,可得到的答复仍然是“公司之前从未遇到这样的情况,而且张先生的路费与手机质量本身并无直接关系,所以对于他提出的要求不能支持。”对于这样的答复,张先生认为很不合情理,“手机问题是有形的损失,但由此带来的却是无形的损失,同样是商品造成的问题,公司为什么不负责任?”

   律师

  商家应适当承担类似损失

  针对张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四川成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甘勇。对于张先生的情况,他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手机本身存在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事实上双方已经解除了合同,也完成了赔偿的程序;但另一方面,因为产品质量或商家过失对消费者所造成的系列损失,商家也有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情处理,“手机的质量问题和由此所造成的间接损失,两者之间是有因果关系的,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商家应该适当地承担类似损失。”甘律师同时建议,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注意相应的证明,包括车票、误工证明等等,以支持自己的要求。

  此事最终将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广大读者对类似情况有何看法,欢迎拨打党报热线962211进行讨论。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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