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彩妆模特 先交押金照相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04:4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大一女生小马和小李在春熙路逛街时,被一中年妇女以推介兼职工作为诱饵,不知不觉中挨了一刀“工作押金”。哪知,他们到“公司”上班时,却又被告知还要交480元的照相费……

   ·挨宰记·

  第一刀 每人收280元押金

  小马告诉记者,17日,她和同学小李在春熙路逛街的时候,突然被一中年妇女拦住,中年妇女热情地给她们介绍起兼职工作:彩妆模特,一场90分钟,薪酬为240元/场,工作时间不限,有时间就上班,不影响学习。

  小马说,她被这一工作的薪酬和宽松时间深深“打动”,没有多想,她和小李就跟随该妇女到了一写字楼11楼。她和小李每人缴了40元的报名费后,报名处的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又让她们每人交280元的押金。马同学说,刘女士告诉她,押金是为了防止工作还没有干或者干了一场就走人的情况发生。她想到找份工作不容易,就和小李各交了280元的押金。

  第二刀 还要交480元照相费

  马同学说,她和小李拿着“报名处”给的“报到函”,找到了位于天仙桥北路的上班地点——枫姿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马同学说,她们把“报到函”给了广告公司后,公司方面讲,广告公司会发传真给报名处,告知同意录用小李和小马。马同学说,没有想到的是,广告公司又声称,要想到该公司上班,就得照相存档,其照相费为480元,并称480元是“最便宜的了”。

  ·维权结果·

  “报名处”:今日退还押金

  昨日下午5时11分,记者和小李、小马一起到位于春熙路旁边的该写字楼“报名处”了解详情。还没上楼,记者就在一楼碰见了给小李和小马办理报名手续的刘女士。当记者表示欲了解一下情况时,刘女士转头对小马和小李说了一句“没有必要搞成这样”,就快速离开了。记者随即追上,多次追问此事,她都三缄其口。记者找到该大楼11楼的“报名处”,只见办公室大门紧锁。

  昨日下午5时38分,记者辗转联系上“报名处”的负责人张先生,在得知记者的身份后,他表示押金一定会退给两位女大学生。他说,只要对方(女大学生)对工作不满意,押金都会退还。小李和小马今日可以直接到“报名处”找他,押金全部退还。昨日傍晚,记者还按照马同学提供的广告公司负责人的电话打过去,但是没有人接听。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相关法规·

  招聘不准收押金

  国家《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求职人员的押金、服装费、保证金等费用,也不得收取身份证和抵押物。当发现企业有相关要求时,一定要警惕,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成都市劳动监察总队提醒,一些以“彩妆秀”“手机秀”等为幌子介绍职业的行为往往带有欺骗性。

  维权记者 吴贵平 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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