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节能标准不达标准不得开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08:09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莫小松近日,广西出台《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和《通风空调系统性能检测规范》4项建筑节能新标准并将于11月28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4项建筑节能新标准,今后凡不达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建筑和民用建筑将不能验收、销售和使用。

  新标准实施后,广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必须严格执行。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不予验收。新建建筑至少采用一种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如不能采用必须写明理由,并经审核上报批准。同时,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按“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爱问(iAsk.com)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