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两人逃亡8个月 疑犯说每天都是在恐惧中度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08:1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13日下午6时许,在我市青海工具厂附近撞死两人后逃跑到福建的张传影被我市交警支队城北事故大队的民警押解回西宁。至此这起肇事逃逸8个月的案件有了结果。面对记者,张传影说得最多的是:逃亡的8个月,每天都在恐惧中度过,很后悔。

  据张传影讲,2007年元月3日9时许,张传影驾驶一辆白色货车经过我市109国道青海工具厂向西1公里处,前方大约20米处,马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载着弟弟同方向行驶,在路上发现一件丢弃的东西,便突然调头去捡。张传影猝不及防,连忙向左打方向,一下子撞到了路左的一棵树上,车尾一甩,撞上了摩托车,摩托车上的一人当场死亡,另外一人在医院死亡。自己没有办理驾驶证,一下子撞死了两个人,张传影越想越怕,连夜跑回河南老家,带着家人,逃到福建泉州躲了起来。案发后,我市交警部门多方查找,确定了张传影的身份和住址,对他进行了网上追逃。张传影最终在福建泉州落网,被我市警方押解归来。

  面对记者采访,张传影对此后悔万分,他说自己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和后怕中,没有一天是踏实的。目前,张传影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肇事逃逸,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处以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

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如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作者: 文玲)


爱问(iAsk.com)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