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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零部件回收将有标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10:00 沈阳网-沈阳今报
今报讯(见习记者 邓丽婧)垃圾分可回收和非可回收型,而近期国家标准委发布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超标,电器也将分别有红绿两色的回收利用标志。昨天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产品及零部件回收利用标识第一部分》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 在征定稿草案中,电子电器须标上特定的图形标识,表明该产品材料成分、是否可以回收利用、可再生利用率指标是多少。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未超标的电子电器,采用绿色回收标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则采用红色回收标识,而且在图形标识中毒害成分将以化学符号的形式标注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