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法律和江西的法律不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0:1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范宝华 钟建国) “我怎么犯罪了?浙江的法律和我们江西的法律怎么会不同呢?”在浙江省兰溪市检察官的追查下,这句辩解使得一起渎职案浮出水面。11月15日,收了赃款就放人的江西省上饶县公安局石狮派出所原副所长柯宏,被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花3万元“娶”回的老婆余淑英竟然不见了。2006年3月,兰溪市游埠镇的徐某向警方报案。两个月后,潜逃回江西老家的余淑英被兰溪警方抓获归案。不久,案件移送兰溪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办案检察官提审余淑英时,余淑英跟办案检察官急:“我怎么犯罪了?浙江的法律和我们江西的法律怎么会不同呢?”余淑英的辩解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这背后是否有什么隐情?细细追问之下,一起渎职案件浮出了水面。

  原来,余淑英逃回江西老家后不久就被时为江西省上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民警的柯宏抓获归案。余淑英家人四处活动,并托人找柯宏“关照”。碍于情面,柯宏表示只要余淑英上缴赃款,就可以放人。余淑英重获自由没几天,又被兰溪警方抓获归案,后被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追究余淑英法律责任的同时,兰溪市检察院向江西省上饶县检察院移送了柯宏涉嫌渎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有关材料。此时,柯宏刚刚从一名普通民警升任为上饶县公安局石狮派出所副所长。今年4月,上饶县检察院决定对柯宏立案侦查,后又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范跃红 范宝华 钟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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