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拉电网虽设警示 电死他人也要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0:1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果农汪三富护梨心切,在果园周围私拉电网,结果电死一名少年。11月14日,汪三富被重庆市梁平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2001年,梁平县新盛镇60岁的汪三富在自家承包田内种植了一批梨树。今年7月,辛辛苦苦培育的果树终于大获丰收,不料却经常遭到盗窃者的光顾,汪三富便决定在果园内拉设电网“吓唬吓唬”盗贼。为此,他购买了铁丝等物,然后将铁丝接到220伏电线上,拉设在果园周围。同时,汪三富还让儿子写了4块警示牌插在果园外面。他认为自己这样做了,那些偷梨被电触击的人就是自作自受,自己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7月25日上午,汪三富担梨回家,在离开果园时,又将电网通上电。13时许,到新盛镇串亲戚的13岁男孩柏某与小伙伴走到汪家果园时,忍不住到果园去摘梨吃,柏某被当场电击死亡。经群众报案,汪三富被抓获归案。

  (沈 义 高 玲 马 超)

沈义 高玲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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