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下的平等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0:41 正义网-检察日报

  

物权法下的平等保护

  

物权法下的平等保护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孔庆泰

  如何使财富阳光化

  王晶:我觉得很多人和我有一样的感受。你的幸福感、成就感不在于你拥有多少财富,而在于你创造财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可能有很多的酸甜苦辣,但是你通过创造财富的过程,实现了自身价值。我认为,财富的获取要阳光,在获得财富的过程中,要遵纪守法,要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如果你获取的财富是阳光财富,那么你就会有自豪感。如果你获得的财富是灰色的,那么你肯定不会得到社会的尊重。

  孔庆泰:目前,创富遇到的困难就是财富的相当一部分不阳光,就是说钱的来路不清楚。目前相当多的企业没有尽到社会责任。那样如何创造财富?如何使我们的财富阳光化?如何使阳光下的财富能够尽到社会责任?我想在尽社会责任上,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我们不能把企业尽社会责任局限在慈善事业的捐助上,这只是社会责任的一小部分。二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离不开中国目前的现实条件。那么,怎样去实现社会责任?怎样创造财富?作为企业来说,第一要以道德为支撑,第二是以产权为基础,产权就是企业的信用价值链,你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减去企业的负债资产,等于你企业的信用资产。

  所以,我希望我们的企业精心打造自己的信用基础,积极地搞好自己信用资产的评价,使你的企业继续创富、阳光创富。

  席建国:要想使自己的财富阳光化,有一个评价体系,这个评价体系有三根线:第一是法律线;第二是道德线;第三是良心线,良心线要高于法律线和道德线。在这个问题上,我想阳光财富要和创造财富联系起来,应该把这两者作为激发中国人创造财富的主要动力。在财富问题上,我们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从观念上还没有超过卡内基,卡内基写过一篇文章叫《论财富》,他说,他只不过是财富的受托人,财富理所应当给社会,绝对不是回馈的概念,回馈是恩赐的概念。

  郑锦桥:《物权法》下的阳光财富的保护,实际上说对中国的企业家而言,他们的财富越来越多的是阳光财富,不阳光的比例越来越少。我们现在做一些企业的尽职调查和私募股权投资的时候,发现很多企业在财产的保护方面是疏于管理的,这样就形成了财产权的不清晰,造成了这个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或者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困难,你要做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你就必须有一个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对完善的体系,比如说一个企业,当你使用的厂房没有房产证,你要交各种各样的税,或者是土地缺少土地证,或者是其他财产归属不清的问题,比如说亲属代持股权的问题,这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有时就造成了财富在迅速增值之后而带来的纠纷。当你的财富很少时,没问题,大家都没有上市,大家感觉到不是巨额的,但是上市以后,随着市值的增加,你的财富迅速增长,这个时候就带来了对财富重新划分的一种法律方面的纠纷。

  

物权法下的平等保护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秘书长 席建国

  

物权法下的平等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新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晶

  物权法对创富的影响

  席建国:《物权法》的通过和实施对财产的保护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财产主体多元化、民营企业的兴起、外资企业的进入,很多人通过金融市场,通过海外的贸易积累了大量的财富。《物权法》实施以前,这些财富没有一个合法的依据,所以这些人心里没有底。《物权法》的实施,明确了这些财产的归属,承认了这些财产的权利都是平等的,人们的心里有了底,知道如何来保护自己所有的财产。

  孔庆泰:《物权法》在社会上的影响问题,我感觉到从我们国家的制度来讲,这一次通过《物权法》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就是物有所属了,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至于说如何不让别人拿走你的财产,那是企业自己的事,就是你要想尽一切办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王晶:我非常同意两位专家的意见。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社会各界对它的理解还不是很一致,所以我觉得对于法律的宣传和最终执法的过程,还需要边做边理解。

  郑锦桥:《物权法》在中国的颁布,实际上是中国整个法律法规体系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表现。尽管说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它为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奠定了一个很好的条件。我们看到,全国人大和社会民众对《物权法》的关注,就知道大家对物权保障方面的需求。以前,在中国,尤其是私人财产存在着和国有财产不平等待遇的问题,所以大家都担心自己的资产会不会被公有化。《物权法》解决了资产属性相同的条件,通过《物权法》的颁布,更多的私人企业,或者是私人所拥有的财产和公有财产是相同的,这让拥有财产的私人老板吃了一颗定心丸,也会大大地促进中国经济飞速向前发展。

  

物权法下的平等保护

  嘉富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锦桥

  物权法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创新

  席建国:讲企业社会责任,财富的理念、阳光财富和创造财富的理念三者要统一,并且要向现代文明的高度靠拢。有很多研究企业的人,有很多媒体还在恩赐的档次上研究,我想可能和现在的原则是背离的。现在有很多专家传递的都是错误的观念,我们应该做一些深入的研究、深入的考察,给企业家一些文明的理念。在许多国家,企业捐赠和个人捐赠是完全分开的。企业家是把公司的财富当做社会对自己的委托,他绝对不会乱花一分钱,他专业化的程度和经营企业是一样的,效率非常高。在国外,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创造财产的同时,又创造了社会创造财富的能力,并且提高了社会福祉和人的福祉。

  郑锦桥: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创造财富的机会是非常多的,就是说通过一种新的变革,怎样使一个企业的营利模式发生一些特殊的变化。你只有有了好的营利模式,才会被投资银行家关注。我们发现,我们在对一个企业实施投资的时候,我们把它送到资本市场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没有竞争对手或者说竞争对手比较弱的行业领头军,有创新能力的营利模式,给他资金能够迅速发展而走向资本市场,让我们获得更大收益的企业,所以说创新的能力就是增加财富的能力,并且这种财富的增加毫无疑问就是阳光财富。

  所以我想,对每个企业而言,更重要的就是在一种新的营利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价值,增加阳光财富,在《物权法》的保护下使企业和个人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升。

  孔庆泰:一个企业的凝聚力是什么?企业的凝聚力就在于你应该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企业,要对相关方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的员工负责。作为一个企业,应该切实地对社会负起责任,打造好信用基础,把你获得的财富进行再分配。因为你挣的钱是老百姓的,是社会创造了各种条件送给你的,所以你的财富当中有一部分要回报社会。

  王晶:一个企业要创造财富的增值,最重要的一条是一定要知道如何创新,不仅只是技术创新,要更懂得如何用我们的技术创新加上商业模式的创新,再加上产业和资本有效的融合来实现企业增值的最大化。但是所有这些财富的增值,都必须在诚信的基础上。诚信也是一个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席建国:刚才大家说的,我觉得很符合实际。我想财富里有三种人,第一种是掠夺财富的人,这样的人不可能得到社会的认可;第二种是创造财富的人,创造财富的人不仅增加了社会财富,而且激发了整个社会创造财富的活力;第三种是消费财富的人,比如所谓的纨绔子弟。在现代文明社会,创造财富的人往往对消费财富不感兴趣,他们对自己的约束很严格。

  郑锦桥:我们在座的企业家既可能是来自于传统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制造者,也可能是来自于高科技新型服务模式的提供者,但是无论你在哪一种状态下,对我们来讲,创新都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更是一个企业持续发展的好的保证。

  孔庆泰:作为企业来讲,怎样去实现社会责任呢?我再次强调,要打好信用基础。我劝大家好好研究研究信用资产,信用资产第一可以重复使用,第二可以放大使用,第三可以提前使用,我明年要办的事情,我可以获得投资,获得设备,获得人才的投入。

  王晶:作为拥有财富的人,我们应该去考虑如何给社会作更多的贡献。就企业家而言,我个人感觉,我们创富的过程,并不是说你做了多少捐赠,就是有慈善心的人,更重要的是,你必须把手头上的事做好。作为企业老总,你必须关注方方面面的问题,把企业的责任尽到以后,是我个人合法的收入,我愿意对社会进行捐助,就是给社会作了贡献,这样的活动和行为就应该给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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