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富观的核心是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0:46 正义网-检察日报

  经过一整天紧张的议程,第二届中国阳光财富论坛即将落下帷幕。出席会议的著名学者、企业家代表共同就“阳光·创富·责任”这一主题、就阳光财富观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很多重要成果。作为论坛的发起单位之一,我受组委会委托对这次会议进行总结,并阐述几个主要观点:

  全民创富的时代正在开启

  孟子说,有恒产,才有恒心。历史经验证明,民生殷富是衡量太平盛世的重要尺码。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句话中的每一个词汇都具有新意:“创造条件”是指多拓展渠道、多提供机会;“更多”意味着覆盖面更广;“群众”就是老百姓;“拥有”就是合理合法拥有;“财产性收入”是指各方面的财富。整句话连在一起的意思就是:“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

  今年3月16日经全国人大通过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最积极的意义在于,承认了个人财产权利存在的普遍性和必要性,有了这样尊重个人财富的观念和法律制度,公民再也不会允许国家权力机关无偿地占有公民的个人财富。这是对中国近30年改革成果的法律确认,也是中国人财富观念质的飞跃。此外,物权法最重要的特色之一,就是其平等保护的立法精神和理念。《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凡是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的,那么任何国家机关、组织等都不能以任何借口侵犯公民的个人财产权利。

  党对公民财产性收入的明确支持态度,以及《物权法》对于个人财富的尊重,无疑让我们的民众吃了一颗定心丸——全民创富的新时代正在开启。

  在这样一个新的时代到来之际,我们必须冷静思考,整个社会包括那些积极创富者应该持有一种什么样的财富观?毫无疑问,那就是我们在首届阳光财富论坛上提出的“阳光财富观”:即无论是财富的创造、财富的管理,还是财富的支出,都应该严格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都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也就是说,财富应该来得阳光,来源须合法、透明和公开;财富应该长得阳光,永远富有朝气和活力;财富应该用得阳光,只有积极回馈社会才是其最终价值之所在。

  阳光财富观的核心是社会责任

  拥有财富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拥有令人尊敬的财富阳光品质。财富的阳光程度和企业社会责任紧密相连。实际上,社会责任正是阳光财富的内核。当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社会作出贡献时,也会从社会得到各种性质的回报。这是一种良性互动,是一种“社会分红”。上午的主题报告和下午许多专家企业家的精彩论述中,都从不同角度阐明了企业社会责任和阳光财富的内在关系。

  长时间以来,我国政府始终没有出台一部被社会和企业共同接受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整个企业界没有目标,没有标准,没有行动的准则。我们看到,很多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污染环境,为打开市场采取商业贿赂手段,虚假广告,非法用工,拖欠货款等等,有识之士为此忧心忡忡。今年4月,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公布了一份调查结果,主题是《企业家看社会责任:2007年中国企业家成长与发展报告》。调查涉及了17项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结果显示选择“污染环境”的比重最高,达54.1%。其他选择比重比较高的有:“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45.6%)、“偷税漏税”(42.5%)、“不正当竞争”(39.6%)、“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35.5%)、“拖欠货款”(31.7%)。关于“导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选择较多的是“企业经营困难”(54.4%)、“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不高”(49.7%)、“缺乏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48.8%)和“社会相关部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29.4%)。

  不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所创造的财富是灰色的,是黑色的,为整个社会所唾弃——非法的财富以及非法的财富积聚手段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公和侵占,是对资源和民生的掠夺和破坏,是对生产力的背叛和反动,是对法治文明的藐视和践踏,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阻力和障碍。

  只有阳光的、经得起道德检验的利润,才能给我们的企业带来人格上的光辉。尽管不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形不是很乐观,但是很多企业将社会责任当做一种自觉,名列这两届阳光财富论坛阳光财富企业榜单上的企业,无疑是其中的优秀代表。真诚地履行社会责任,我们的企业才能创造阳光财富,才能赢得广泛尊敬。

  政府应为企业营造阳光财富的氛围

  近年来,我们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包括胡润百富榜在内的很多中国富豪榜整体呈现出一种不可预测的神秘性,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新面孔出现,专家和媒体对年度新首富的预测往往都是落空的。这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规范市场的可预期和财富的阳光、透明,让公众根据一些公开的报道和市场信息不必费力就能大体预测到财富排名。

  首富的神秘和富豪榜的不可预测,暴露出我们市场规范的缺乏和财富的不透明。因此,要实现阳光财富,最重要的是政府必须给公平、公正创造财富铺就阳光大道,简言之,就是要建立公正严明的财富游戏规则,把创富者置于公平的环境中,把财富置于法律的阳光下,同时建立合理的税收征收体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并以此形成有效的市场保护和惩罚兑现机制,从而以合理的市场体系和优良的市场环境发挥预防功能。

  政府要大力推动阳光财富文化理念。建立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体系,提高经营者和全体公民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使之对市场不法行为产生一种内在的厌恶感,主动抵制,在全社会形成一个透明的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按规则做事的竞争文化,树立“企业公民”意识,以先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来发挥预防功能。

  媒体要担当宣扬阳光财富的使命

  如果把在蓬勃发展的整个中国比喻为一艘航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是奋力划桨的水手,那么媒体就是在船首的瞭望者——她不但要时刻观察前行中海面有无风浪,还要与全体船员一起同舟共济,与风浪搏击。媒体是社会的良心,她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比企业更复杂,更高端。

  因此,当为民创富的时代开启之后,媒体必须勇于担当宣扬阳光财富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这也是检察日报社、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新浪网、《英才》杂志社、《当代经理人》杂志社共同发起阳光财富论坛的根源之所在。

  我们提倡:光明正大地肯定财富,光明正大地创造财富,光明正大地享用财富。所有人都合法创造财富所有人都尊重合法的财富。让财富像阳光一样普照到社会的每个角落。

  我们企盼: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程之中,中国人的财富观会在讨论和反思中得到理性锻造,财富这个词汇,将会回归阳光财富的本来颜色。

  我们呼唤:不单以财富多少论英雄,更要考量财富的阳光程度,真正建立一个以创造财富为基础,以社会责任和企业文明为主体的评价体系。

  这个时代需要符合时代精神的财富观,一个被大多数人认可的、造福大多数人的财富观;一个被全社会推崇的、推动时代发展的财富观;不是虚无缥缈的学说,不是各执一端的争论,而是真正地被广泛认可的思考标准,被普遍接纳的思维习惯,真正地能够富强国家、福泽民生的财富观。历史把中国带到了建立和谐社会的时代进程,和谐时代需要阳光财富,和谐时代需要阳光财富观。

  让我们携起手来,勇于担当,为阳光财富共同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届中国阳光财富论坛组委会主任、检察日报社社长 张本才)

张本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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