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范本有望月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2:01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配合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施行,该局将出台新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

  该局相关人士介绍,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的规定作了一些调整,许多单位对如何制定、修改劳动合同存在疑问,为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在制定新的合同范本,并有望于本月底公布。

  该合同范本将涵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要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以便于规范管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留出一定空间,由双方具体协商约定一些内容。据了解,此前本市曾参照行业特点,出台过建筑业和餐饮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但这次新合同范本暂时不会分行业制定。

  据介绍,新合同范本的主要变化是增减了合同的必备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防护等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都成为了必须写入劳动合同的内容。而原来纳入必备条款的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则被删去。

  据了解,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包含9项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可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部门提醒,在本市出台新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后,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尽量采用该范本。当然,明年双方仍可自拟劳动合同,但必须完全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成为无效条款甚至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记者 杨娟)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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