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向社会征80名女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2:39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单立国)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我省将首次面向社会征收80名女兵,占全年总数的50%,其中从省孤儿学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大专班学生定向选优征集2名。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至26日。

  征集对象

  长春市适龄女青年为主

  据省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张化军介绍,本次冬季征兵的征集对象以长春市适龄女青年为主,辐射全省其它地区在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和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采取省、市(州)相结合的办法。

  全省参加女兵公开征集的报名员额到320人截止。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不受报名员额限制,在文化素质评定前可随时报名。报名结束时,报名人员名单将分别在省征兵办和省征兵工作信息网进行公示。

  补助政策

  入伍满两年可直接提干

  张化军表示,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政府发给优待金,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是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年1800元;退役后由当地政府负责安置工作,自谋职业的由当地政府按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发给一次补助金。入学前为我省户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除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县(市、区)按入学前农业、非农业户籍类别享规定的优待政策外,服完义务兵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入学前为外省户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享受本人入学前户籍所在省份的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在校大学生参军后,原就读学校要保留其学籍,退役后准予复学,并适当减免学杂费;经省招生办录取入普通高校学习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满2年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在部队直接提干。

  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报名者须2007年12月31日年满17至19周岁的应届普通高中女毕业生,18至20周岁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女大学生,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有体育、文艺专业特长的可放宽至21周岁。

  报名时间:11月22日至26日。

  报名地点:省征兵办设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净月大街5678号省军区八一宾馆三楼1301会议室,各市(州)在当地征兵办公室组织报名,也可直接到省征兵办报名。

  咨询电话:82831596、82830154。

  报名材料:应征女青年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5张1寸彩色照片(红底)。高中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持高中毕业证、高中会考证、高考准考证;在校大学生须同时持入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证、院校证明信;大学毕业生须同时持毕业证,学历证明。

  应征程序

  体检:采取应征青年临时抽取顺序号、不透露姓名的办法进行体检。

  面试评审:采取现场抽取顺序号、不透露姓名的办法进行。

  文化素质:国家重点大学在校大学生、普通本科毕业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加15分;普通本科在校大学生加10分;独立学院、民办本科、普通专科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加5分;有体育、文艺专业特长且个人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加10分,个人获得省级奖项的加5分。

  确定预征对象:按综合素质认证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文化素质评定分数、面试成绩、身体综合素质认证成绩高者录取。

  政审和复检:凡被选定的预征对象,由公安机关组织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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