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行网吧连锁经营的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3:30 长沙晚报

  为促进我市网吧行业改善形象、壮大实力、提升效益、强化管理,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家文化部等十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长沙市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的精神,决定大力推进网吧连锁经营,逐步实现网吧公司化、集团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组建一批(首批20家)实力雄厚的专业公司,对全市网吧进行收购、兼并、参股和托管,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定价、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的模式实行连锁经营,逐步将全市所有单体网吧全部纳入连锁范畴。

  二、公司架构

  1.新组建的网吧连锁公司,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每家新组建的网吧连锁公司应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托管现有合法网吧等方式,到2008年底以前形成30个以上网点或2000台以上终端的规模,其中全资或控股网点不少于10家。

  3.网吧连锁公司的经营区域原则上划片分块,不提倡插花式收购。市内五区分片说明附后,四县(市)分片办法由其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确定。

  三、准入条件

  凡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网吧管理经验、愿意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组建网吧连锁公司。

  四、申办流程

  1.向长沙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劳动西路343号市文化局市场处)提出书面申请;

  2.持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文书到市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

  3.持工商名称核准书到市文化局市场处填写正式申请表;

  4.向本单位或本人开户银行特设账号打入600万元网吧连锁经营发展金,由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该单位或个人实行双控管理,自打入之日起每扩展一个网点即解控20万元,至全部解控为止;

  5.市文化局向市工商、公安部门及辖区文体局通报情况,支持连锁公司按正常程序完成收购、兼并等工作。

  五、配套政策

  1.严格规划控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网吧,除法定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转让给直系亲属外,一律只能变更到连锁公司;凡已由连锁公司实行连片连锁经营的区域,原则上不允许单体网吧迁入。

  2.降低资费标准。新设立的网吧连锁公司用电手续变更、增容设施费用给予减免;网络使用费三年内在现有标准上降低10%;营业税按每台终端10元以内的标准定额计征。

  3.给予贷款垫息。市财政一次性设立2000万元的网吧连锁经营贷款垫息资金,3年后归还。具体为一年内扩展至30家网点或2000台以上的终端的,垫息40万元;扩展到40家网点或2500台以上终端的,垫息60万元;扩展到50家网点或3000台以上终端的,垫息100万元。

  六、申办日期

  网吧连锁公司申办日期自2007年11月25日起,至12月10日截止。

  七、本通告由市文化局市场处负责解释。申报及咨询电话:5180665,13874911998。

  长沙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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