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行为怪异有仇乎?生病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3:30 石狮日报

  “实在受不了了,请记者帮帮忙,我们商厦出了个‘破坏之王’。”昨日上午,本报热线接到群英商厦曾先生来电:两年多来,家住群英商厦7楼一位七旬老翁经常搞“破坏”,影响邻里正常生活秩序,但他又不像是患了精神疾病的样子。于是记者前去探了个究竟。

  受扰邻居:破坏者像幽灵一般让人防不胜防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位于群英中路的群英商厦。见有记者来访,七八名住在该商厦的业主顿时围了上来,诉说被七旬老翁许某骚扰之苦。

  “以前我挂灯箱指示牌,都被他砸坏了,现在只好用喷绘板代替。”在群英商厦一楼办电脑培训的曾先生告诉记者,为方便学员到培训公司,此前曾先生花千余元设置了4个灯箱指路牌,但都被人砸坏,经观察发现肇事者为许某,几经劝说无效,只好换成便宜些的喷绘板,但又经常被许某推倒或藏匿起来。

  住7楼的王女士介绍说,今年6月份,她家搞装修地板倒上水泥还未干,许某趁人不备就踩进去,还在屋内随地大小便。另据了解,今年13楼一个业主搞装修,地板瓷砖也被许某敲坏多块。负责商厦清洁工作的小陈也告诉记者,许某时常在大厦楼道大小便,增加了其工作难度。

  记者采访了群英商厦管理处,据负责人潘先生介绍,大厦电梯外走廊路灯都是白天关晚上开,而许某总是反其道而行之,见别人打开他就去关上,见别人关上他就去打开。“通过电梯监控录像,我们还发现,许某还经常清晨四五点钟起来,从这个电梯上楼再从别一个电梯下楼,往返数十次。”潘先生还介绍说,许某还经常砸坏路灯。无奈之下,管理处只好白天将灯管摘下,等晚上用时再将灯管装上,但这样每个月的路灯维修费也得数百元。

  老翁家属:多次劝说但他仍我行我素

  七旬老翁如此这般,是不是有精神疾病呢?邻居们反映,平时看见他都挺正常的。据了解,这名老者当过医生,还写得一手好字。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许某从不承认。“有时当场看到他在搞破坏,我们指责他,他也不承认。”领居们如是说。

  为此,记者来到七楼探访这名老翁。“谁呀!”听到门铃,一位带着眼镜、长着一头白发的许某探出身来。记者道明来意,但许某对别人反映的情况坚决予以否认。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其在鸳鸯池开店的儿子许先生。许先生表示,自己也时常接到邻居们的举报,也劝说了父亲好几次,但父亲仍我行我素。“估计是年纪大了,脑袋不好使了。”许先生如是说。

  商厦管理处潘先生对记者说,因许某破坏,每个月要花数百元的路灯维修费,这些费用理应由他的儿子承担,但多次协商未果。

  心理医生:可能是生理疾病导致行为紊乱

  岁数大了,可能导致上述行为吗?记者咨询了华侨医院心理学蔡医生。蔡医生表示:“个别老年人可能因岁数问题,发生中风、癲痫等生理问题,从而造成心理问题,导致行为紊乱,却又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

  据介绍,由于行为紊乱造成的破坏欲类似于偷窥欲等心理问题,不好进行心理治疗。因心理治疗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当事者必须承认自己的行为,并自愿接受心理治疗。蔡医生建议,其子女应对许某的行为进行监护,并带许某到医院做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湖滨警方:当事人子女须履行监护责任

  就此事,记者征求了警方的意见。警方表示,目前未接过这一事件的报案。

  采访中,湖滨派出所阮所长表示,若经查许某确实存在破坏行为,且无精神疾病,则可视为破坏公私财物应,追究其法律责任;若有心理和精神上的疾病,其子女须履行好监护责任,不让其影响邻里的正常生活秩序。(吴美珍记者林恩炳陈剑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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