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广州警察枪击副教授案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3:48 现代快报

  

“11·13”广州警察枪击副教授案调查
尹方明

  珠江医院副教授

  尹方明的车挂军牌

  民警盘

  查遭阻

  尹拿走

  警官证

  尹上车

  并掉头

  警察被拖行

  (家属与警方

  说法不同)

  民警开枪

  尹方明死了,他遭到了枪击。事情就发生在他的单位附近。

  这名珠江医院副教授在2007年11月13日凌晨4点55分身亡,当时他驾驶着一辆墨绿色轿车,他的妻子不知道那辆汽车的牌子,有同事说,那是一辆旧款式的丰田,挂的可能是假军牌。

  尹方明为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迎接教学评估而忙碌了几天。12日18点左右,他告诉妻子:“我有应酬,晚点回来。”几小时后,他再次对妻子说:“我和王燕鸣在一起。我们一起出去吃东西,要不你也一起来?”

  王燕鸣是这个家庭共同的朋友,和尹方明是校友,虽然不同年级,却因为是同乡而关系很好。王燕鸣在德国留过学,他的父亲患有脑血栓,他这次来找尹方明,也是希望这位优秀的神经外科医生能够帮自己看看父亲的病情资料。看完之后两人又出去吃东西聊天。

  13日清晨5点多,尹太太被电话吵醒,电话那边是另一个朋友,他焦急地告诉尹太太:“尹方明出事了!”尹太太哭喊着奔向医院。

  那天凌晨,海珠区公安分局南石头派出所的一辆警车巡逻到珠江医院住院部门外时,驾车警察发现了尹方明的墨绿色轿车,广州市公安局对此事件《情况通报》表示:“该车的前后牌照都被报纸蒙住”。但尹太太对这一说法无法接受:“他开这车上下班两年了,难道非要那天把牌照蒙起来?”尹方明的车挂的是军牌,在广州的一些娱乐场所,老板会让伙计把军、警和一些政府的车牌照盖起来,以免客人会有麻烦。

  警察停下车,和同车的联防队员一起下车。警察走向尹方明,联防队员走向王燕鸣的副驾驶位置,警察要求尹方明出示证件。该警察在此次巡逻中佩有枪支,珠三角“两抢”案多,涉枪案件多,警察都佩枪巡逻。截至发稿时,广州市公安局尚未宣布该警察的姓名、警号以及枪支型号。

  尹方明提供了一个证件给警察,那是一个军官证,该证件已经过期。警察要求看他的其他证件。尹方明确实曾经是一名军人。珠江医院在2004年之前是第一军医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归解放军总后勤部管。2004年8月,第一军医大学整个由军队移交给地方,成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对外称为“珠江医院”。在那次转制中,医院的医生们集体转业。

  从转业那天起,珠江医院全部医生的军官证宣告失效。珠江医院宣传处孙健干事告诉记者,现在珠江医院已没有现役军人。

  但是“军事管理区”的牌子还在那儿立着,周围的一些居民仍然觉得这是一家部队医院。

  身为平民的尹方明无权驾驶军车,尹太太说:“他转业之后,还留着军官证,车是我们家自己的,不是医院或者军队的车,他转业后托朋友办了一个军牌。”

  一个军牌每年能够节省的费用不是一个小数字,养路费、高速公路费,过桥费……还有一些地方停车也是军车免费。几乎各地都有“假军牌车”。打击这种车,一般都是部队纠察和地方民警一起出动。

  尹方明家的好友刘女士认识许多尹的同事。她说,许多珠江医院的医生都保留了军官证,“在有些地方很方便”。“人家一般看见这个证件,看见以前的医院名称,就知道现在是珠江医院了。”

  根据珠江医院掌握的情况:这名警察在见习期间,曾经在珠江医院警务室呆过三个月。这一警务室紧邻医院住院部,但仍然是公安系统的,跟珠江医院没有任何人事上的隶属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副教授和警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根据王燕鸣在海珠区公安分局所做的情况说明材料,尹方明先声称自己是珠江医院医生,之后又打电话给在南石头派出所的朋友。尹希望朋友能向他的警察同事说情,放自己一马。警察接过电话,却没有答应通融。这名认真执行规定的警察还是决定扣下尹方明过期的军官证。

  一块假军牌引发的盘查

  从令人骄傲到令人惋惜

  尹方明是独子,他的亲生父亲姓刘。很小的时候,亲生父母把他送给没有孩子的养父母。这样的事在安徽乡下并不鲜见。

  尹方明并不是一个少年得志的人,43岁的他刚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并评上了副教授职称。

  尹方明的医学生涯始自安徽省蚌埠医学院,一个不算出色的学校,毕业后他工作、考学,一步步慢慢走出来。按照他堂弟尹方展的说法:“他有今天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他对乡亲很好。”尹方展说,“谁要是来广州看个大点的病,他都会管。”“他很讲义气,好交朋友。”这是同科室一名医生的评价。“尹方明是个重情义的人,总是给足朋友面子,他性格里有很刚强很努力的一面。”

  关键目击证人

  消失X小时

  两种不同的说法

  在警察扣下军官证之前,广州警方和家属对这一段事实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在此之后,广州警方的《情况通报》认为:“民警进行盘查时,遭到驾车男子的阻挠,并被强行抢走出示的警官证,其后,该男子快速倒车,碰撞民警,造成民警膝部受伤。为阻止其驾车逃逸,民警拉住车门,被该男子强行开车拖行数米。在紧急情况下,民警被迫鸣枪,致该男子中弹受伤。民警即通报‘120’。该男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新京报》披露的王燕鸣的材料中则没有提到“民警受伤和拖行数米。”材料提到:尹方明要求警察出示证件,警察随后出示了证件。王燕鸣看到,尹方明从警察手中拿过证件,说“你拿我的证件,我也拿你的证件”,随即上车,倒车,转弯,掉头,向东行驶。在此过程中,王燕鸣听到了枪声。

  王燕鸣当时“抱住脑袋,俯下身子,大喊‘打枪了,打枪了,注意,注意。”车子向前滑行,过了一会儿,撞到东西后停了下来。附近商铺的一名老人告诉记者,那天凌晨确实听到很大的撞击声。

  从南石头派出所南泰警务室可以清楚看到汽车撞上安全岛。该警务室一名治安员在事发当时正好守夜,但是“在另一个岗位处,听见枪响和撞击声,远远看见已经有了警车,就没有过来看。”他说:“我们这里有人当时守在警务室里,后来大家问他看到了什么。该同事说当时正好上厕所没在岗,重要的都没看见。”

  汽车在撞上安全岛花坛后停了下来,王燕鸣此时发现尹方明不动了,便给他一个姓张的朋友打电话,说他在珠江医院附近,“尹方明被警察开枪打了,赶快给珠江医院打电话。”

  两种说法的主要分歧在于“有没有拖行”和“拿走警官证时有没有使用暴力”,这是尹方明行为性质的关键。如果尹方明有故意拖行警察和使用暴力的行为,将有可能触犯刑法——妨碍公务罪。

  刑法专家、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昌告诉记者,拒绝盘查本身就是不对的,普通公民遇到警察的合法盘查应该予以合作。至于这个事件到底应该怎么看,必须等到公布更多细节的时候,才可能作出判断。警察鸣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打死人就得仔细讨论了。

  尹太太认为警方的《情况通报》是有问题的:“确实我们不该用假军牌,但是这罪不至死!这篇《情况通报》错误百出,身份都没写对,我老公是副教授,不是副主任医师。”

  在珠江医院神经外科,尹方明的某同事写的《对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民警枪击尹方明副教授致死通报的质疑》的材料秘密流传着,其中提到《情况通报》的几个疑点:“没有提到重要证人王燕鸣,几名警察在场,警察开了几枪?枪击时双方的位置和方向。”

  “通报用语模糊并带有明显主观感情色彩。”质疑作者举出了几个他认为不合适的词:“强行、拖行、紧急情况、被迫鸣枪,中弹受伤。”

  珠江医院是一家规模很大的三等甲级医院,住院部、办公楼、体检部、急诊部和新的门诊大楼夹着南泰路而建,南泰路的一段是被珠江医院所包围,从尹方明车撞上的安全岛到急诊部仅仅有300多米远的距离。

  “这一枪太准了,就是要人命的。”医院机关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评价道:“警察说是拖行,我不信,我们这里多数人都是当过兵的,手枪拔出来,要几个动作?上膛,开保险,鸣枪示警,瞄准,击发,真被拖着怎么可能打得这么准?”

  珠江医院值班急救医生蒋小忠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在接到120电话之后,有一名警察(不是开枪警察)开车到医院急诊部催促过医生:“你们还不赶紧去,打的好像是你们珠江医院的人。”

  急救车赶到时,开枪警察还没有走。参与抢救的医生护士说,不记得车牌或者地面上有报纸,他们的视线都集中在尹方明身上。

  尹方明5时15分被送进急救室,警察没有跟救护车一起过来。蒋小忠医生发现尹的呼吸心跳都没有了。按照医生们的说法,以后的抢救属于无效抢救,子弹从左腋打进,打透了心脏,弹头留在肝里。这一弹道向下倾斜,应该是从汽车侧面的俯射。

  在医生全力抢救尹方明的时候,医院保卫部门也赶去了枪案现场。一名知情者告诉记者:“我们拍了那辆车,用摄像机,除了打死尹医生的那一枪,还有一枪打在汽车左后门上。两枪都是对车或者对人的,而不是对天空,后来警方对我们说,这视频不许给任何人看,然后车被他们拖走了。”

  徒劳无功的抢救

  枪击事件过程模拟图制图/李荣荣

  家人与同事的担忧

  11月13日广州气温高达28℃,尹方明的尸体在急诊室被放了很久,医院使用了干冰冷却尸体防止腐败,在场的医生情绪很激动。尹所在的科室——神经外科的医生陆续来单位上班,听说了尹的死讯,许多人当时就表示,今天不工作了,讨说法去。

  “到了下午,警察要求让殡仪馆把遗体带走,我怕他们做手脚,不愿意答应。”尹太太回忆说,“后来我提了要求,他们满口答应。”

  尹太太要求立刻见到王燕鸣:“他是个完全无辜的人,也是最重要的目击证人,我要见他一面,问问事情是怎么发生的。还有,我老公的钱包和手机是他的私人物品,应返还。”

  殡仪馆工作人员两次想强行把尸体运走,都被尹太太和医生们挡住。“在警方答应了条件之后,我还是让他们把他带走了。”尹太太说。

  广州市已成立由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这一案件展开调查。在开枪警察所在的南石头派出所,日常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每个警察都拒绝提起他们的某个同事,不跟任何人说关于他的任何事情。

  在南石头派出所公布全部民警姓名和警号的公示栏中,一个位置的空白非常醒目。某个照片被揭去了。

  从13日早晨到15日晚上,王燕鸣已经超过60个小时没有回家。在目睹了整个尹方明遭枪击案之后,他被警方请去“协助调查”。他的去处家人都不知道,弟弟王俊在看到互联网上枪击案的滚动报道之后大吃一惊,他赶紧扔下手头的工作去找他的哥哥。

  他去了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在海珠区公安分局,他向警察询问哥哥的下落,得到的回答是“对不起,我不清楚”或者“你先坐下,喝杯水。”

  在海珠分局门外门里消耗了9个小时之后,王俊终于在11月15日凌晨3点见到了哥哥。警察对他说:“不许说任何和案情有关的事情。”兄弟俩见面前后一共是3分钟,王俊见了哥哥很激动。王俊认为,哥哥作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

  警方曾向王俊表示:“你哥哥是证人,我们不会委屈他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最长期限是12小时。证人的询问期限应该少于12小时。

  一名资深法律界人士告诉王俊,只有一种可能是合法的,那就是:“你哥哥自己心甘情愿在这里协助调查,呆多久都乐意。”

  据《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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