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局发布三大通告缓解市区交通拥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4:0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交宣 本报记者 周滔 李杨

  机动车乱停乱放、高峰时段货车抢道、小擦挂造成交通堵塞……这一系列现象,都是造成我市市区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为了缓解我市市区交通拥堵的情况,昨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关于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关于限制部分机动车及轮式工程机械通行、关于快速撤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减少交通拥堵的三大通告,对违法占道、货车出行以及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作出了新的规定。今日下午2时至4时,成都市交管局交警将来到本报,接听962111热线,回答市民在这方面的问题。

  A关键词 乱停乱放

  摄像取证 罚款100元记2分

  通告一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的通告(二〇〇七年第一号)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主道和辅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辆。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可在道路上批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道路上设置停车泊位。

  三、临时占道停放机动车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禁止在停车泊位以外的道路上占道停放机动车辆。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摄像取证、实施拖移,予以取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罚款100元,记2分。

  本通告自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施行。过去本局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记者调查

  机动车乱停乱放造堵

  据记者调查,部分开车的市民为避开高峰时段主干道上拥挤的车流,纷纷改走小街小巷。但是,小街小巷路窄、生活小区密集,还有人在本来就没有设置停车位的路边乱停机动车,造成了通行的不便。如152路公交车必经的“莲花西路北—莲花广场—莲桂西路口”这一线,街道属于社区道路,本来就很窄,路边也并无交管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但沿线都有私家车违法停放在路边。小街小巷里有骑自行车、步行的人穿梭,152路公交车以及私家车的通行均受到很大影响。

  B关键词 货车出行

  高峰时段 洒水车禁止进三环作业

  通告二

  关于限制部分机动车及轮式工程机械通行的通告

  (二〇〇七年第二号)

  为了缓解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凡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机动车及轮式装卸机械、轮式挖掘机械、轮式平地机械、起重车,每日7:00至22:00,禁止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主道和辅道)的道路上通行。

  二、已取得《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机动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21:00,禁止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主道和辅道)的道路上通行。

  三、每日7:00至9:00,17:00至21:00,禁止洒水车、清扫车、垃圾车、吸污车、云梯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推土机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主道和辅道)的道路上通行作业。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施行。过去本局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记者调查

  高峰时段货车抢道造堵

  据悉,每日早晚交通高峰期,成都市中心大约有70万辆以上的机动车在街上通行。一辆货车占用的道路面积相当于小型车辆的3倍,速度仅为小型车辆的二分之一。如果货车在高峰时段进入城区,会给道路交通造成很大压力。同时,有的货车会在高峰时段抢道通行,由于车身长,掉头、转弯时动作缓慢,非常容易造堵。而类似洒水车的车辆,高峰时段在三环路以内的道路上通行作业时,也容易造成交通不畅。

   C关键词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轻微事故 如果造堵将受重处

  通告三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快速撤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减少交通拥堵的通告

  (二〇〇七年第三号)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道路上发生车辆财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责任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可自行撤除事故现场,协商善后赔偿。

  自行撤除现场后,当事人所需的事故处理文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对事故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追究。

  二、当事人未自行撤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迅速撤除,并对责任人依法处罚。

  当事人因不及时撤除现场,妨碍交通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对不服从公安交通民警的指挥,拒不撤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通告自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施行。过去本局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记者调查

  小擦挂当街争执造堵

  请大家先看以下这组数据:今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我市共接处交通事故5579件,其中在公安机关立案的交通事故仅93件。记者了解到,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很多起小事故都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但是一些驾驶员在主要干道上发生小擦挂后,总要与对方驾驶员争得面红耳赤,直到交警赶到处理。驾驶员争论不打紧,却苦了被堵在背后的车辆。事故现场的后面会很快排起长长的车龙,让道路交通受到严重影响。

  特别提醒

  今日下午2时至4时 交警值守962111热线答疑

  你经常停车的街边到底能不能停车?哪些临时车辆停放点将被取消?轻微事故该如何处理?如果你对市交管局新出台的三项通告规定有疑问,请在今日下午2时至4时拨打本报热线962111,交警将现场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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