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4:15 重庆时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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