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写下书面道歉书并补缴了200元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4: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波 通讯员陈健昌)本报11月9日《佛山新闻》A41报道了三水区政府某局工作人员陈某违规停车后,不服从区执法局处理其乱停放的机动车而粗暴抗法一事。

  记者昨日从三水区执法局获悉,事发后,陈某在局领导的陪同下,多次到执法局向当事执法人员赔礼道歉,还递上了检讨书和补缴了200元罚款。

  事件回放:

  政府职员违规停车粗暴抗法

  本月8日上午10时许,三水城市执法局多名执法人员在健力宝路进行日常的机动车管理工作,后在西南健力宝南路君悦酒店门前发现一辆吉普车未能按照停车位置停放,影响到路面交通。

  正当执法人员准备依法作出处理时,一中年男子从附近的店铺冲了出来,他自称姓陈,是该吉普车车主。

  陈某当时指着执法人员用粗言秽语谩骂,当执法人员上前跟他解释时,陈某不但不听不理,还冲过去推开正在执行管制措施的执法人员,随后还粗暴地从执法人员手上抢过用作管治的设备用力扔向路边,并试图毁坏另一执法人员手里的摄影器材。

  后经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该男子为三水区政府某局工作人员陈某。

  事发后警方介入调查,对于当天发生的事情,陈某称自己的行为合理。

  结果:

  当事人交罚款承认错误

  昨天上午,记者从区执法局了解到,11月12日上午,当事人陈某与其工作单位的领导一同来到区执法局,观看了陈某抗法过程的录像和照片,陈某当场向相关人员赔礼道歉并作自我检讨。有关执法人员介绍,在当天下午3时,陈某到西南执法分局交纳了“违停”车辆的200元罚款。16日上午,陈某和其单位领导再一次来到西南执法分局,陈某向该分局领导和被其推打的执法人员递上了检讨书。随后,他还向在场人员逐一作了诚恳的道歉,并作了自我检讨。

  陈某表示,自己为当天的抗法行为后悔莫及,因为城市管理工作不但是执法人员的事情,而且还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自己不但没有体谅执法人员艰辛的工作和执法的难处,还粗暴地阻挠执法人员工作,是极其错误的行为。

  区执法局负责人表示,虽然陈某的抗法行为情节严重,但鉴于其事后认错态度非常端正,该局打算对他作教育警告的处理,不追究其他的法律责任。通过了这件事情,希望陈某能言行一致,在思想政治的认识上有一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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