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5闲置靓地下月出让 首限户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6:28 信息时报

  

市区5闲置靓地下月出让首限户型
市区5闲置靓地下月出让首限户型
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越秀、海珠、荔湾下月有5幅闲置靓地重出“江湖”,都涉及住宅建设,总建设面积约8万平方米。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公告,登峰北、白鹤洞、昌岗中地块将全部建设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沿江路地块则要求中小户型占70%。其中,昌岗中路可建成住宅面积最大,至少可提供460套中小户型。这是广州盘活闲置地出让中,首次有限户型的规定。

  昌岗中地块面积最大

  公告称,下月20日将挂牌出让位于老城中心区的5宗闲置土地的使用权,总用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建设面积约8.16万平方米。地块位于越秀、荔湾、海珠等楼市新货“饥渴”板块。其中,登峰北、白鹤洞、昌岗中地块将全部建设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沿江路地块则要求中小户型占70%,解放中路师好巷以北地块不限户型。

  其中,昌岗中路地块面积最大,是商住用地,用地面积145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805平方米。按照规划,要求该地块商业部分建设不得超过20%。按照估算,至少可提供460套中小户型。

  基本都涉及回迁房建设

  此次出让的地块都有附带条件,基本上都要安排回迁面积,有的为商业回迁,有的为住宅回迁。部分地块在开发商拿下后,还要进行拆迁,并给临迁费用。

  其中,越秀区解放中路师好巷以北规划提出,考虑该地块实际回迁情况,同意将用地性质由原商业用地功能增加住宅用地功能作为回迁安置。回迁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500平方米。每月临迁费约4.2万元,自成交之日起由竞得人支付。

  此外,本次闲置地出让的规划条件都很细化,除了小区内要配套车位等,公建配套也较齐全,包括幼儿园、物业管理(含业主委员会)、公共厕所、老年人服务站点、文化站点等。其中,越秀区沿江中路地块还要求配置新华书店300平方米,中西药店250平方米。

  限期开发防再度闲置

  地块成交后,开发商要即时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订《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按期以人民币足额缴交成交价款,按期完成开发建设和实际供应商品住宅,不得以国家外资管理等理由延迟缴交成交价款或要求推迟缴交成交价款的期限,不得以拆迁补偿安置等理由拖延开发建设时间。

  为防止再度闲置,开发商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限时对土地进行动工开发。按照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筑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要征收土地闲置费。

  广州市近两年加大闲置用地处置力度,本月初更一举收回74宗近1平方公里闲置用地,成为广州近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收地行动。目前广州还剩余207宗共8平方公里闲置用地要处置,计划在今明两年处置完毕。专家认为,闲置地和烂尾地的盘活以及及时出让有利于缓解广州市中心区的用地“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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