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存论的观点看和谐发展的工程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6:40 光明网-光明日报

  一

  从实证的角度看,科学、技术、工程构成人们认识世界、把握世界的三个基本维度。从生存论的观点看,三者又都作为人“在世生存”的不同存在方式。因而,区别于“科学观”、“技术观”,在生存论视野下的工程观是人依据自身的眼光,从自身生存与发展出发,对工程所作的存在论理解与根本态度,强调工程作为人“去存在”(海德格尔语)的一种生存方式及其对人之本质形成、提升与印证的本体论意义。因而,它既包括工程认知的思维方式,也包括对待工程的态度和评价工程的价值尺度。

  所谓和谐发展的工程观,是建立在对人之本质和生存样式新理解的基础上,反思现代技术化工程观或技治主义工程观支撑的现代工业工程实践及其所导致的环境恶化、生存危机等困境,立足人类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这一根本原则,主张从生存论视野重新理解工程,把工程活动看成是人的存在方式和类本质,生存是工程的根本维度,确保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是工程的最基本也是最高价值尺度。

  和谐发展的工程观就是建立在工程生存论存在论基础上,用生存论这一哲学解释原则来诠释和看待工程。它具有以下内涵:

  一是改变对工程的解释原则,用生存论思维重新解读工程,就是批判和超越对工程的技术范式的理解,把对工程的认识论放置在工程生存论的基础之上,探究工程本体论,澄明工程的生存论存在论意味。

  二是打破现代性所成就的现代工程造福于人的神话,正视工程“为善”与“作恶”的“两重性”,尤其要看到,尽管工程作为人之为人的对象化实践活动,及其所建造的人化的自然界和人工世界作为人的感性对象确证、提升着人自身的本质力量,丰富着人的五官感觉,使人不断地人化,但也正是如此人永远在成人的途中,需要自我造就和自我完善,而不是已经达到了完善。所以,作为其存在方式的工程只能是有限的人之“有限工程”,人不得不反省、规范人的工程行动,以尽可能地规避工程风险。

  三是自觉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应该成为工程行动的前提和必要约束条件。这需要改变自然资源无限、无价的传统经济模式和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发展模式,走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是把是否有利于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全面发展作为工程评价的最高价值尺度,把促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和谐作为工程行动的第一要务。

  二

  理论地提出和阐明和谐发展的工程观不是目的,关键是让其引领当下的工程实践,即树立和谐发展的工程观。

  第一,学会用生存论的眼光看待和解读工程。要反思单纯知性的工程观,把握和彰显工程的人文向度与意蕴。一方面,应走出线性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用复杂性思维来把握工程。另一方面,还要洞见到,工程活动在主体对象化、物化的同时,发生着非对象化的改造主体精神世界的人化过程。也就是说,不仅要承认“从他关系”,自觉遵循客观、规律的“外在尺度”以“求真”,而且要理解“为我关系”,注重主观、价值的“内在尺度”而“向善”和“臻美”;不仅要遵从理性的逻辑,而且要充满人文关切,切实考虑现实的人的现实需要。因为,工程行动的过程和结果虽然是“造物”活动与提供人工产品,但究其本质却首先必须体现工程主体自身的需要和目的,表现为价值先导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过程,是以人为起点,以人为归宿,而以物为中介。当然,这一过程应该和必须以自觉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与稳定为前提。

  第二,确立“以人为本”的工程旨趣。从实证意义来看,就是要改变仅仅以牟利和获取经济增长为目的的纯粹功利追求,坚决取缔那种不顾及环境和自然生态后果、危害人生存的反自然、反人性的工程,在谋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下,使工程的目标转向人,把提升人的生存质量等品性作为工程活动追求的真正目标。

  第三,培育完整的工程意识。所谓完整的工程意识,就是对工程有全面的理解,特别是对于工程的反思性理解。由于工程意识是与工程文化密切相关、互为表里的,因此,要树立完整的工程意识,就必须健全工程文化。所谓健全工程文化,就是建设以生存论范式或人文范式为基础的工程文化,或者说是人类学意义的工程文化。在这个工程文化的大系统中,不仅包括技术层面的内容,而且包括制度和观念层面的内容。如果说技术范式的工程文化过于偏重效率,所造就的是“单向度的人”,那么生存论范式的工程文化在顾及效率的同时,更注重公平和自由个性的发展。只有建立和健全生存论范式的工程文化,才能引导人走出单纯功利化的误区,而转向精神境界的提升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四,优化工程思维。时下生态伦理学的非人类中心主义主张,把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延伸到人与自然之间,自然由“它”变为“他”,应该说这在理论上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建立。然而,现实中人类的工程行动总是从人的利益出发的,人的主体地位不是丧失而是强化。因此,我们不能不重视这一理论与实际的冲突。刘福森的发展伦理学(刘福森《西方文明的危机与发展伦理学》,江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则认为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与是否消解人类中心主义无关宏旨,关键是要规范人类的实践,解决好作为类存在的人应该怎样去存在的问题,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他提出区分作为“存在”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作为“存在者”的人类行动所改造的局部自然对象。对于前者不可以用主客体思维,因为,人作为特殊的存在者就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分子,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人没有理由背离自然,而应该还乡——回到自然存在中来;对于后者,考虑到人是对象性存在物,人总是作为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去变革客体的,因而,在对待自然存在者上仍然可以用主客体思维,但人的主体性是相对的、有限的。可以被改造和被利用的自然存在者也是有限的,必须以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为前提,这就使规范人类的生存活动成为必不可少的。

  正是基于此种考虑,我认为必须限制认识论或知识论所发挥作用的地盘,为生存论留出更大的空间,从而把对工程知性的认识论考察放置在生存论的坚实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我们才不至于完全否定和抛弃认识论,使人类的工程行动丢掉科学、技术的支撑,而返回到前科学的盲目顺从自然的原初状态;而是让生存论去规范约束认识论下造物的工程实践,尤其要借助审美意识、诉诸审美体验去整合工程思维与非工程思维,寻求“无为”和“善为”的工程,使技术化的工程走向人文,突显工程的生存论价值,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存在论上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一来,呵护自然生态就是呵护我们人类本身,人与自然的和解才会顺理成章,才会切实从理论的探索转变为现实的行动,走向以和谐发展工程观为主导的“造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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