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机关职工诈骗新疆男子酒泉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8:55 兰州晨报

  本报酒泉讯(记者 董开炜)一新疆男子冒充政府机关干部,在一个多月时间内连续实施诈骗11次,骗得他人现金及财物价值近2万元,11月9日该男子被肃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

  现年27岁的张志峰系长住金塔县的新疆人,2007年3月23日至5月9日期间,其先后冒充酒泉市肃州区公安局、酒泉市政府等机关单位的干部或工作人员,在酒泉市春光市场等地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作案11起,累计骗取12名受害人的现金、烟酒、手机等价值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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