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40万保姆难获《劳动合同法》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9:21 南方日报

  保姆转员工成本高养不起,家政企业欲做“纯中介”

  羊城40万保姆难获《劳动合同法》保护?

  本报讯 (记者/许蕾 通讯员/王平)“几百个保姆全部签约变成公司员工,成本太高根本承受不起,但是从整个行业前景来看,员工制又是解决保姆素质低的最好出路,真是难啊!”昨日,广东省家政协会召开家政行业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研讨会,与会的家政企业代表一致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对家政业构成不小的冲击,行业告别尚在雏形中的“员工制管理”,转而向“纯中介”发展几乎已成定局。

  家政中介收费“捞过界”

  在收费方式上,家政服务企业不像一般的职业中介,更像“企业运营型”的公司。

  “我公司与雇主签约,提供月嫂一名,雇主每月给公司3000元,我发2500元工资给月嫂,500元算是管理费,那月嫂是不是公司的员工?我作为中介要不要给她买社保?”在昨天的研讨会上,某家政公司经理这样询问。对此,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程表示,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包括是否对其进行管理、是否发工资、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与公司的业务有关,如果是家政中介公司就只能提供中介服务,“应当由雇主直接为月嫂发工资,除非有书面约定由公司代发工资”,而管理费也应当单独缴纳,不该从工资里扣。

  据介绍,广州市目前约有家政从业人员40万人,各类从事家政中介服务的企业约800家。根据国家劳动部的规定,将家政服务机构分为“企业运营型”和“中介服务型”。目前,我市的家政服务企业普遍采取“中介服务型”,相对来说,可以减轻企业对员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负担。但在具体运营过程中,家政服务企业超出了一般职业中介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名目繁多,每月收取家政服务人员的押金和佣金。在收费方式上,家政服务企业不像一般的职业中介,更像“企业运营型”的公司。

  家政服务人员权益得不到保障

  保姆没有最低工资限制,也不受最低小时工资限制。

  家政服务公司大多都采用“中介服务型”经营,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的是普通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对家政服务人员不承担员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障。雇主一般与家政公司签订协议或合约,对家政服务人员也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家政服务是一种相当特殊的用工形式,现行法律对家政服务人员地位没有明确的说法。由于地位不明确,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在实际运作中,保姆没有最低工资(广州为780元/月)限制,也不受最低小时工资(7.5元/小时)限制。

  从业人员素质低成发展瓶颈

  “无保障”使高素质人才不愿进入家政行业。

  据家政业内人士测算,以广州市居住人口约700万平均每户3.12人计算,广州共有200多万个家庭,其中至少有20%的家庭需要将家务劳动交给专门的人去打理,可以提供约40万个就业岗位,这还不包括家教、特护等细分市场的需求。市场需求显示出家政产业的良好发展前景。据悉,广州家政市场约有40万从业者,其中9成以上维持着和家政公司的中介关系。

  家政服务员培训不足,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家政公司、雇主和雇员三者的矛盾纠纷不断。据了解,今年以来广州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就收到雇主投诉家政服务公司32宗,而处在弱势地位的家政服务人员在受到家政公司欺诈和雇主侵害时,自身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情愿多花钱请个好保姆”是不少选择家政服务的市民的普遍看法。虽然“高端”保姆市场存在着一定的需求,但是,“无保障”使得高学历、高素质人才进入家政行业少之又少。从业人员的素质低已经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员工制”刚起步就回头

  从行业发展前景出发,一些企业正在试水“员工制”。

  “我们公司有好几百个保姆,我们正在将其中就业时间长的转为公司员工,只要他们愿意支付个人缴费的部分,我们就购买社保”,萍安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经理蒋志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行业发展的前景出发,一些企业正在试水“员工制”,但是《劳动合同法》一旦实施,这些企业就不得不考虑成本,“谁也承受不了这样的负担”。

  一位家政公司负责人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一位员工从家政公司退休了,她的档案从公司转到社区,需要缴纳费用3000元;因为她下岗后5年没有购买社保,公司要给她补齐;如果她有独生子女,要给予相应约10000元奖励,没有子女和配偶的补偿则更多。“这样算下来,员工制管理成本确实很高”。根据《劳动合同法》,一旦家政服务人员成了公司员工,在她没有家政工作期间,公司要支付最低工资并且购买社保,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再加上两次签约以后可能面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都让自称“利润微薄”的家政企业望而却步。

  “纯中介”已成定局

  当充满人情味的“员工制”遭遇高成本,几乎所有企业都打起了“退堂鼓”。

  当充满人情味的“员工制”遭遇了高成本,几乎所有企业都打起了“退堂鼓”,“与其承担巨大的经营风险,不如做一个正规的纯中介公司”,不少企业负责人这样表示,“当然,与员工制相比,纯中介肯定不利于行业整体发展,本来就存在缺口尤其是高端缺口的家政行业,更加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家政中介的收费明显有别于其他职业中介,“出粮”方式也不甚规范,这些问题能否随着回归“纯中介”而一笔勾销?

  新出台的《就业促进法》规定,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就业促进法》还明确了中介不得收取押金。

  明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广州的保姆行情会不会看涨?对此,广东省家政协会会长陈挺表示,家政行情与供需关系最为密切,涨不涨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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