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女方有房很“吃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9:31 贵州都市报

  

【图文】女方有房很“吃香”

  女方有房很“吃香”

  到婚介所登记再婚的男士当中,四成希望女方有房

  金黔在线讯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是一句具有“悠久历史”的谚语,反映了传统观念中女性对婚姻生活的一种依赖性。今天,这一传统观念受到了挑战。记者在对贵阳市的多家婚介所的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再婚男士在征婚时,都提出了“女方有房”的要求。

  娶妻娶妻

  吃饭穿衣

  冯先生今年46岁了,是一位企业里的中层干部,2003年离婚时,为了照顾孩子,他把房子给了女方。孤独地生活了近4年的光景,他想再次找寻一个伴侣,而房子则成为他再婚的一个“心病”。

  “你怎么不找一个有房子的人一起过下半辈子呢?”看到老冯整天锁着眉头,几个朋友劝解他说。“可一个大男人,找女方要房子,多难为情啊?”老冯说道。“哎,都什么时代了,你还这么死脑筋啊!”朋友们的一席话,顿时将老冯唤醒,兴冲冲,他到了诚诚婚介所登了记。

  冯先生说:“要是能找到一个有房子的,这样既有房子住,再凭着我的收入,生活上就可以比较宽裕了。”

  据诚诚婚介所统计,来婚介所登记再婚的男士中,希望结识女方有住房的占了40%。“娶妻娶妻,吃饭穿衣”成为这部分男士的新型流行语。

  女方有套房

  保障后半生

  52岁的李老师自己没有房子,来婚介所登记时,就想寻求对方有房的。他对记者说:“我没有住房,找一个有房的,可以有保障的共度后半生。”

  离异的杨先生退休时是个机关单位的处级干部,子女独立,现在和儿子生活在一起,自己各个方面的条件很不错,就希望女方有套房子,“结婚后,自己搬出儿子的房子和老伴安度晚年。”老杨说道。

  据大南、会友等婚介所介绍,目前,很多男士在离婚时,把房子都让给了女方。再次征婚的这些男士,希望女方能够有一套住房,以保障自己后半生的生活。

  要求女方有房

  成功几率不高

  陈女士在三年前和自己现在的老公认识结婚,虽然男方住在陈女士的房子里,但是陈女士谈起她的婚姻却洋溢着满脸的幸福。“虽然我们两个仅仅住在40多平米的房子里,但是我却一直有被关心,被呵护的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

  但是,像陈女士先生这样的幸运者并不多。相思园婚介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为这些男士介绍女方时,多数女性一听对方没有房子就拒绝与他们见面。一些有房的女士宁愿拿自己的房子出租,也要住男方的房子。

  诚诚婚介所的刘鹏程女士说,男士要求女方有房,从目前婚介所的工作来看是有一些困难,这主要是传统观念在一部分女性当中还有着很大的市场。但是,婚姻不是商品,不管是征婚中的男方还是女方,都应该更多的考虑感情,这样才能够为自己的未来找到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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