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FBI一鉴证法被指有"不可靠和有潜在误导"之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10:37 中国新闻网

  据美国《星岛日报》援引当地媒体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一种行之数十年的鉴证法,被专家判定并不能作为有效的起诉证据。局方虽然在2年前停止以鉴证结果作为呈堂证据,但却没有积极跟进历年来以此法定罪的案件,令被告正逐渐失去上诉的机会。

  《华盛顿邮报》报道指出,此种名为“比较子弹铅成分分析”的鉴证法,自1963年肯尼迪行刺案后沿用了40多年。鉴证法以一起生产的子弹会含有独特而又相同的铅成分为基础,会比较嫌犯拥有的子弹以及凶杀案中致人于死地的子弹,如果两者铅成分相同,也就证实嫌犯是凶弹的物主。

  2004年权威科学组织美国国家科学院指这种鉴证法“不可靠和有潜在误导”之嫌,而且FBI在过往的诉讼中夸大鉴证法的重要性。

  美国国家科学院发表报告后1年,FBI停止把“比较子弹铅成分分析”的结果作为呈堂证供。但令人关注的是,2年来局方并没有追溯历年以此法定罪的案件,也没有积极向案件的被告、律师清楚交代,由于刑事案上诉期一般只有2至4年,令一些可能因该法而身陷冤狱的人,正坐失讨回清白的机会。

  据了解,全美国历年来以“比较子弹铅成分分析”结果为控方证据的刑事案不少于250宗,其中10多宗已被推翻指控或怀疑可能是冤狱。

  其中一宗案件是北卡罗莱纳州的凶杀案,48岁的被告亨特21年前被裁定双重谋杀罪名成立服刑至今。在当年的诉讼中,FBI以死者身上的子弹碎片,和亨特案另一名被告拥有的子弹的铅成分吻合,因此判定2人有罪。事至今日,北卡州联邦检察官承认,当年的分析“并没有科学根据,也不应成为判案证据”,亨特在狱中已自杀的同党,其律师也说亨特并没参与杀人。虽案件有了这些新发展,但亨特要求重新审讯的要求却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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