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亟待强势突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12:52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 刘晓星

  □本期对话人物

  赵华林

  1989年经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环保总局。曾任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管理处处长、污控司综合处处长、助理巡视员。2002年5月~2005年6月受中央组织部选派援疆,挂职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5年8月至今任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总量办副主任。

  对话人国家环保总局总量办副主任赵华林

  采访人 本报记者 刘晓星

  点击一

  焦点关注

  在节能减排核查中发现的问题

  关键思路

  环境监管能力弱、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等

  记者:前不久,国家环保总局总量办、规划司等有关人员就全国各地上半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新增量、减排工程建设及减排量等情况进行核查。请问检查组在现场核查中发现了哪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赵华林:环境监管能力弱。我们在核查中发现许多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滞后,有的即使安装了,也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监测数据普遍不准确,甚至查不到历史数据。不少地方对企业日常监察不够深入,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影响了对减排数据的核实。

  淘汰关闭企业不彻底。结构减排中部分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关闭不彻底,仍存在设备未拆除、未实施断水断电、营业执照未吊销、仍有原材料堆放等现象,企业随时有可能恢复生产。而一些属于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未按要求实施关停,仍然违法排污;有的企业随意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关键设备长期不运行;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难以达标排放;少数企业私设暗沟,偷排偷放污水;有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得到有效处置,没有专门的处理处置场所。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展缓慢,企业减排工程(包括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未按减排计划要求投入运营。

  污染减排年度计划不具体。各地均编制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并通过目标责任书形式层层下达。但各地计划均不同程度存在可行性分析不深入,减排计划没有细化,没有落到具体的项目、措施和时间要求等问题。有的地方即使安排了减排项目,但因种种原因也难以真正落实。

  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发挥作用。虽然各地均成立了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但联动作用未充分发挥,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日常的沟通协作机制,提供资料不及时,提供数据口径不统一。

  另外还存在污染减排量核算起始时间的认定问题。一是工程试运行时间填报混乱,有些为建成时间,有些为试运行时间,有些则为竣工验收时间,有些为调试时间。核查中发现不少污水处理厂将污水处理厂调试期(污泥培养期)填报为试运行时间;二是淘汰企业关停时间难以核证。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关停时间往往晚于政府文件要求关停的时间,企业实施关停时间无有效的文件佐证。如核查中发现有些企业政府发文要求2002年关闭,但地方上报实际关停时间为2006年。

  有些减排工程的实际减排量难以核实,如没有新上工程但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浓度差发生变化,尤其是进水浓度增高,且无法解释原因;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水量不一致,出水水量明显小于进水水量,且无法说明原因。另外,不少纳入环境统计的企业群或者规模化畜禽养殖群等难以认定其减排量。

  点击二

  焦点关注各地对总量核算的认识不同

  关键思路

  一些地方的认识偏差影响数据统计准确性

  记者:此前我在一些地方采访时发现,现在全国各地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核算方法、减排量计算数据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不清、方法不明的问题,请问在此次核查中针对总量核算发现了哪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赵华林:一些地方对国家污染减排相关政策、核算方法的认识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十分准确。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对国家环保总局“淡化基数、算清增量、核准减量”的原则把握不准。有的地方新增减排量计算方法不统一,数据采集渠道不一致,相关支撑材料不完善,多以物料衡算计算减排工程的削减量,导致污染物减排量核算数据与减排工程的实际减排量不一致。

  提交的工程项目清单格式不统一,缺少必要的工程减排信息,如污水处理厂减排清单没有水质和处理水量数据,给汇总和核算工作带来了难度。

  工程项目的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很多工程没有环境监测数据材料;有些污水处理厂的水量水质数据材料只有一张简单的企业证明;工程项目普遍缺少环保试运行批复文件等。

  减排量计算数据的问题,可以归结为工作和制度两个方面。工作方面的问题主要有:污水处理厂只有出水数据,没有进水数据;深度处理设施只有前处理进水数据和深度处理后出水数据,缺少深度处理阶段的进水浓度数据;多个文件中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一致等。制度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竣工验收监测数据只反映浓度,没有水量或者烟气量,难以测算总量数据,更难以测算深度治理工程实施前后的变化量。

  削减量申报中出现的问题。一是重复申报问题,如将上年削减量重复申报,或是企业同时列在关停、污染治理项目中,削减量重复计算;二是自然停产(因产品销售形势或经营效益出现问题)或正处于停产治理期间的企业,地方将其等同于关停企业计算削减量;三是核查发现有些上报项目为新建“三同时”项目或虚拟企业。另外,发现大量项目的减排量与企业环境统计排放量关系混乱,尤其是关停企业减排量与环境统计数据不一致。

  企业2007年上半年关停部分生产线,而环境统计是去年整个企业排放量,关停生产线污染物排放量无法对应到环境统计上,造成关停减排量难以核算。

  未形成工程的清洁生产减排也算为减排量。此外,还存在没有合理解释、没有附加工程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显著提高,导致减排量过大等问题。

  记者:您觉得上述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赵华林:今年上半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成效显著,在火力发电量增长18.3%的情况下,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了5.2%,抵消了其他行业二氧化硫的排放增量。国家自去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二氧化硫减排措施正在逐步发挥作用,一是大幅提高了新建燃煤机组同步安装脱硫设施的比例,自2006年以来,全国新投运煤电机组同步安装并运行脱硫设施(不包括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的装机容量比例达到82.5%;二是现有燃煤机组安装脱硫设施速度明显加快,截至目前,建成并投入运行超过5290万千瓦;三是关闭小火电机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上半年淘汰小火电装机容量551万千瓦;四是各地采取了因地制宜的节能环保电量调度措施,高耗煤、高污染的煤电机组发电小时数不同程度地下降。

  上半年在GDP增长11.5%的情况下,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幅较2006年的增幅回落近3.5个百分点,其原因:一是1月~6月全国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近700万吨/日,其中,完善管网设施增加污水处理量约400万吨/日;二是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稳步推进,1400多家重点企业采取了污水深度治理措施;三是各地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造纸、皂素、酿造等高污染行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

  尽管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经济增长超过预期,增长方式仍然粗放;环境法制不健全;减排投入不足;基层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环境执法监督不严;政策措施不完善等。

  点击三

  焦点关注完成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

  关键思路

  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记者:通过检查,您觉得当前制约减排指标完成的关键何在?

  赵华林:首先是经济高速增长对减排的压力非常大。全国各地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在国家提出“十一五”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后,在当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下,实现减排目标面临的压力非常大,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将是“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着重解决的问题。

  其次,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大了减排难度。全国东部和西部经济发展差异性较大,很难按照统一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步伐开展工作,减排工作落后于预期目标,需要国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这些地方的减排工作。

  第三、部分地区领导对减排的认识不足。一些地方领导并没有认识到减排的必要性和严峻性,没有看到减排所带来的机遇,只关心数据核算结果,被动地执行减排工作。因此,提高相关领导对减排的认识应是当前比较紧迫的任务。

  第四、基础工作薄弱制约减排工作的开展。目前减排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一些环保基础工作薄弱,如环境统计基础差,三大体系建设滞后,环境监管和监测能力弱,在技术上缺乏经济有效的污泥处理技术。因此,必须在减排过程中同步加强环保基础能力的建设,形成相互促进的局面。同时,部分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进展缓慢,资金投入不足,也严重影响了区域总量减排工作的进展。

  第五、职责分工与环保部门定位不清。各地在开展减排工作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划分不明确,环保部门在减排工作中的定位不清楚,甚至一些地方认为减排就是环保部门一家的工作。划分清楚各职能部门在减排工作中的分工是各级政府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点击四

  焦点关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措施

  关键思路 重点推进3项技术措施,完成5项任务,落实9项减排制度

  记者:针对核查中存在的环境监管能力弱、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发挥作用等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国家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赵华林: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二氧化硫和COD均下降10%的目标,到2010年,二氧化硫由2005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C O D 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这是经全国人大批准的约束性指标,是必须完成的,是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逾越的红线。

  国家将重点推进3项技术措施。一是工程减排,在这里明确为推进治污工程建设。治污工程的主要指标包括,“十一五”期间,全国要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5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680万吨,可形成COD减排能力300万吨;加大重点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形成COD减排能力不小于100万吨;新建燃煤电厂按要求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现有燃煤电厂投运的脱硫机组要达到1.67亿千瓦,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590万吨,12家钢铁企业、14台烧结机完成烟气脱硫治理工程,减排二氧化硫10多万吨。二是淘汰落后产能也就是产业结构调整。明确要求关闭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亿吨和落后炼钢产能5500万吨,水泥行业淘汰2.5亿吨的普通立窑和小机立窑等,可减排二氧化硫约240万吨;关闭造纸行业年产3.4万吨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和年产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以及排放不达标的1万吨以下再生纸厂,淘汰年产3万吨以下味精生产企业共20万吨落后生产能力,淘汰落后酒精生产工艺及酒精3万吨以下落后产能共160万吨和关停未通过环保达标公告的柠檬酸生产企业共8万吨落后产能,减排COD138万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减排。主要是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提高重点污染行业排放标准,重点加强对6000多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将国控重点企业的排放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完成5项任务。一是建立污染物排放量台账,二是完成与三大体系建设相配套的管理及考核办法,三是高标准搞好监控网络建设,四是制定“十一五”和分年度减排计划,五是搞好部门联动。

  落实9项总量减排制度。一是污染减排考核制度。“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政府。将污染减排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污染减排统计制度。这项制度坚持了“淡化基数、算清增量、核实减量”的原则,是减排管理的基础,有别于现行的环境统计。三是污染减排监测制度。这是考核制度和统计制度的基础和支撑,充分利用这个制度加快监测能力建设是污染减排工作的关键要素之一。目前,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硬件建设抓紧开展,软件建设即分别出台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已经上报国务院,近期将批准执行。四是污染减排核查制度。污染减排核查的出发点是摸清底子,与地方联合,落脚点是帮助地方更好地开展污染减排工作,进而达到和谐发展的目的。五是污染减排调度制度。这是让各省级环保部门按季度调度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而且是要上报具体数据的,因为国务院每个季度过后都要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这个制度是给经济形势分析会提供环境数据的一个保障制度。六是污染减排直报制度。要求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监测,监测数据直报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环保总局各督查中心每年两次的定期核查结果一起来计算减排的数量,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七是污染减排目标的备案制度。我们对各省污染减排计划的确定是有统一要求的,出台了编制办法,并且要求在国家环保总局进行备案,这样做的目的是要保证各地污染减排计划是符合国家要求的,是科学可行的,这也是污染减排核查的内容和污染减排考核的依据之一。八是污染减排信息审核制度。环境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的敏感问题,未经国家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自行公布污染减排数据,这既关系到地方的形象,更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国际形象。九是污染减排预警制度。这是类似于警示训诫制度的一项污染减排制度,其意义在于在发现不利于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问题时,以适当形式反馈并及时发出预警,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苗头阶段。

  减排建言录

  环境如水,发展似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长期以来,老工业基地一直处在要发展经济就势必加剧环境污染,要保护环境就势必减缓经济发展的两难境地。破解这一难题必须重新优化调整传统的城市生产力空间布局,提高工业集中度,扩大环境容量,为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创造基础条件。

  环境不是振兴的后续产品,而是振兴的前提条件;不是发展的额外点缀,而是发展的基础平台。城市要振兴,首先看环境,有了青山绿水的好环境,才会有经济发展的好前景。

  总量减排工作要以下述4点为标准进行: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是否得到了转变;环境质量是否得到了改善;环境监管能力是否提高;环保机制是否从宏观和战略的层面上切入。

  今年中国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主要突出问题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经济增长超过预期,增长方式仍然粗放;环境法制不健全;减排投入不足;基层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环境执法监督不严;政策措施不完善等。

  由于综合措施没有到位,一些鼓励减排的政策力度不够,导致环境违法相当普遍。国家环保总局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扩大流域和区域的限批范围。对于未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主要控制范围不达标,违法现象突出的区域、企业等实施环评限批。

  各地在今年下半年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环境准入,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纺织、汽车、电力等十大国家重点调控行业的准入条件;凡是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项目,一律责令停产。

  针对化学需氧量减排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环保总局要求各地下半年以造纸行业为主攻方向,重点抓好化工、酿造、印染等行业的水污染物削减工作;加大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配套建设,监督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做到长期稳定运行;加大挂牌督办和流域限批力度,加大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完善后督察制度,形成对造纸企业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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