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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加强水土保持 促进协调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14:54 青海新闻网
2007年,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线,加大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力度,使发展与保护共同推进,有效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2007年,青海水利部门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作为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东部地区加大了小流域治理和淤地坝建设力度,以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出发,提高建设标准,把水土保持与村容村貌整治、水源地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在西部和“三江源”地区以防为主,有效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长江、黄河源区预防保护、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黑河源头生态环境建设保护、黄河水保生态、黄土高原淤地坝等工程。全年共投入各类水保资金7902.73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8.57平方公里。其中封禁治理7063公顷,造林2928公顷,人工种草754公顷,梯田112公顷,建设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76座。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对当地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力的支持了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是扎实推进前期工作。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配置、统筹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前期工作,先后编制完成了民和、平安等7县8条小流域坝系可研报告、7条清洁型小流域的初步设计、3条生态修复小流域、2条综合治理小流域初步设计、3项重点项目区的可研报告和《青海湖周边地区水土保持生态沟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保方案33项。前期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步实现了及时储备项目、及时申请立项、及时开展建设的目标,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持续推进做好了储备。 三是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得到加强。以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为重点,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对编制、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中存在“管理混乱,行政不作为,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违规问题进行了整顿,开展了《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启动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规范了水保方案编制工作,加强对水保方案编制单位的管理,严格按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项目,杜绝超等级、超范围承揽项目。同时,加强项目的检查验收,有效改变了只重视编报方案,轻落实、轻管护和轻验收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