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15:54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即日起至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相关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征集监督议题信函地址:人民大道200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邮编:200003;电子邮件:msc@spcsc.sh.cn。

  又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将于本月28日举行。会议将表决修改《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关于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方案的修改内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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