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实名举报信咋被贴上了电线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0:07 红网

  因为责任田在不知情下被出卖,河南郏县姚光亮等6名村民实名举报本村组长赵二宪非法倒卖土地,没想到送交郏县国土资源局信访部门的举报信第二天被张贴在了村里的电线杆上,赵二宪还带领七八个人到姚光亮家叫骂。随后,姚光亮找到郏县国土资源局,该局法制股负责人赫少华否认泄密,并称举报信转给城关镇土地所,城关镇土地所也否认泄露举报信。迄今为止,该县有关部门未就检举信泄密问题对村民做出解释。(11月20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举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民主权利,不仅是公民履行监督权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国家吸取民间力量参与社会治理、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制度安排,已成为我国检察、工商、质监、税收等机关办案线索的重要来源,成了惩治腐败、揭露犯罪行为的有效手段。现实生活中,一些公民之所以冒着难以预料的风险举报犯罪行为,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身为公民的道德良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但遗憾的是,由于对举报人保护不力,举报信回到被举报人手中、举报信被公开张贴、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却屡屡发生。如郭光允,因举报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而屡遭打击报复,开除了党籍,还招来了8年牢狱之灾;吕净一,因举报遭到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的打击报复几近灭门;李文娟,因实名举报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存在人为减免和少收企业巨额增值税的现象,两度被拘留,最后以“举报上访扰乱罪”送劳动教养……这次发生在河南郏县的实名举报信第二天便被贴在村里电杆上的咄咄怪事,再次放大了这个“潜规则”。

  在不断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举报人被无情出卖、“打虎不成反被虎伤”屡成新闻,不仅仅是举报人权益受到损害,也使政府的公信力遭到重创,严重影响了反腐败及其他执法工作的进行,更重要的是加剧了公众举报腐败、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恐惧心理。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造成举报人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呢?窃以为,除了制度存在缺陷,法律出现真空之外,对泄密者的法律追究力度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年来,不时有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新闻见诸媒体,但却鲜有部门或个人因泄露举报人信息而受到严厉惩处。

  就河南郏县这起举报信被泄漏事件而言,流程并不复杂,时间还不到一天,有关部门完全能够顺藤摸瓜,及时弄清真相,揪出“内奸”,可我们见到的却是有关人员相互否认、有关领导相互推责、有关部门拒绝透露调查结果。联想到此前村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17.82亩责任田被石油分公司买去,200万征地款被村组长独占;石油分公司的占地手续是补办的,可市政府仍然认为“程序合法”;村民去上访,却被糊弄;去报案,公安以账目太混乱为由拒绝立案……如此简单的明了的事情在被人为地复杂化,实在令人深思。

  有道是,10个被保密事例远没有一个被泄密的事例的示范效应大。面对村民的实名举报信被公开张贴的咄咄咄怪事,我们除了震惊,更多的则是愤怒和呼吁。在当前国情下,要激励公民与违法腐败行为作斗争,就必须给群众以信心,给举报者以绝对的安全感。期待郏县有关部门正视这种民意诉求,善待群众的举报,尽快揪出泄密者,将问责的板子打到位,重拾民众对法治和政府的信任。

稿源:红网 作者: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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