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营业员统一着装上庭讨员工身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1:53 华龙网-重庆晚报

  营业员:我们是商场招聘的 商场:她们是供应商派遣的

  昨下午,北碚区某商场14名营业员统一穿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走上该区劳动仲裁庭,声称她们被商场招聘并在商场工作了6至13年,要求确认她们是商场员工的身份。该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14名营业员统一着装上庭

  昨下午1时30分,邓俐等14名营业员身着商场的蓝色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准时来到仲裁庭。下午1时40分许,仲裁员宣布开庭。这14人陈述,她们中最小的33岁,最大的48岁,青春都奉献给了商场。

  身份核对完后,仲裁员要求除邓俐之外的其他当事人全部在庭外等候,原因是商场方刚刚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口头申请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最后,13名营业员还是填写了旁听申请,并坐在旁听席上。

  商场制服和工号牌成证据

  邓俐称,她是1996年经某百货公司北碚商场招聘后,和其他姐妹一起经过商场统一培训,并取得上岗合格证,商场给她们统一发放了制服、工号牌,然后分到各个专柜工作。她被分到商场针织四鞋部,先后在小林床上用品、花花公子皮鞋等7个专柜工作,这些专柜工作的变动一直都是商场在统一安排。自进入北碚商场后,商场给她发放基本工资,但一直没与她签劳动合同,也从未有过社保。

  她和其他姐妹一样,被要求背百货公司的企业文化、企业守则、唱企业歌。她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商场。在她们看来,她们一直是商场的一员。而在今年,她们被要求签《联营专柜人员上岗管理协议书》。该协议明确说她们是专柜的供应商或厂商派遣到商场的员工,她们的劳动关系与商场无关。

  为此,邓俐等14名营业员不服,仲裁要求确认她们和该百货公司、北碚商场具有事实劳动关系。她们拿着各自的健康证、普通话技能培训证、制服、工号牌当证据。

  商场称营业员由供应商派遣

  某百货公司、北碚商场代理律师均辩称,因商场和供应商、厂商建立了销售合同关系,邓俐等14人实际是供应商或厂商的促销人员。制服和工号牌是商场为了统一形象而制定并向所有促销人员发放的,并不表示这些促销员与商场有任何劳动关系。代理律师为此出示了供应商、厂商的证明和合同。邓俐等人在第一次与厂商、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就应当知道她们不是与商场发生的劳动关系,她们应当在第一次签派遣合同时的60日内提出仲裁。

  邓俐等人的代理律师彭林表示,这些派遣合同是虚假的,其目的就是将商场的法定义务转嫁到供货商身上。邓俐等人称,说是派遣,但她们从没见到过供应商的人员,供应商也从没召集她们开过什么会,传达过什么文件、政策。

  因涉及当事人较多,到昨晚记者发稿时,仲裁庭还在审理。

  “商场是在规避劳动合同法”

  仲裁庭外,彭林称,他调查过我市许多大中型百货商场、超市,他们的经营模式都是为供应商、厂商提供一个销售平台,没有自己的商品。眼看明年《劳动合同法》就要实施,这些商场、超市如果不采取措施,他们将会付出太多的金钱。记者 罗彬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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