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养路费“减免包” 今日起去稽征所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2:10 东南快报

  记者昨从厦门公路稽征处获悉,12月17日开征2008年公路规费,符合减、免、包缴条件的车主自今日起至12月25日要到车籍所在稽征所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养路费征收标准与往年一样,货车每月每吨180元,客车每月每吨200元,货运附加费每月每吨40元,客运附加费每月每座90元。滞纳金每迟缴一天,按应征费额5‰计征。

  厦门公路稽征处继续委托厦门市商业银行代征公路规费,正常缴费(欠费在两个月以内)的车主可就近到该银行各支行缴纳公路规费,但新购车辆入户的须到车籍所在地稽征所办理手续;外省籍调驻我省使用的车辆,第三个自然月须在各稽征所缴纳公路规费。

通讯员 魏晓红 本报记者 林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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