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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保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3:02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记者赵晓雯 通讯员马光明)昨日本报《劳动合同法》案例解读刊登以后,不少市民纷纷打来热线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今日,劳动部门工作人员继续为您解答。 案例:小张毕业后到一家外企公司应聘,被高薪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方提出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小张犹豫再三,觉得薪水高还是接受了。后来小张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小张要求单位为其申报工伤,单位以双方约定为由不履行相关义务。 分析:该单位的做法显然不正确。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能以双方的约定而对抗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违反法律的约定是无效的。 赵晓雯 马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