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何时有个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4:1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本报记者黄振琳 实习生董俐

  编者按:物业私下赚钱,业主丝毫不知情,这种现象在很多小区普遍存在。小区公共收益,到底该属于谁?又如何分配?本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近日,本报关于《小区公用设施及用房收益去向不清 业委会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的报道见报后,不少业主纷纷来电向记者反映,自己小区也存在类似问题。从这些反映来看,小区公用设施及用房的收益有不少,包括广告费、进场费、共有场地租金等等,可是这些费用却一直是笔糊涂账。

  武昌徐东一小区业主说,自己入住小区两年多了,小区的入住率在70%以上,但物业公司从来没公示过相关收费和收益。小区居民只知道自己的物业费标准是1.2元/平方米/月,地面停车费是150元/月,其他都不清楚了。

  记者发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的一部分已经出租,有的作为娱乐室,有的做了培优教室。“这些出租收益从来没人知道,买房时,说好了这些公共设施是业主享有的,但如今被租赁给商家经营,一年的租金是多少,钱用到哪里去了,业主却无从知晓。”小区住户郭先生介绍。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在珞狮路一个小区里,业主向记者介绍,小区电梯里的广告牌、一些商家进驻小区驻点宣传都是要向物业公司交费的,据说一年也有大几万元,但这笔钱物业公司也从没有一个说法。

  同样,在珞狮南路一个小区,小区居民告诉记者,物业公司虽然公示了物业收费标准,但从来没有公示过物业费的收支使用情况。物业公司上门催缴物业费时,他们曾经询问物业每月缴纳的停车费怎么用的,物业公司称:地面停车位每月收取120元,包括60元停泊服务费和60元场地租金,停泊服务费是按物价部门指导价收取的,场地租金用于物业管理补贴。

  物业方面这样的解释显然并没有得到小区业主们认同。业主们认为,没得到授权,物业不应该擅自动用这笔钱;即使用了,但每年收了多少、用在哪里、还剩多少,物业也应当公布账目。

  记者就物业费公示问题采访几个小区物业公司时,几个公司均表示,这些公共收益多半用于补贴物业服务开支,少数用于人员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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