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被判侵害名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4:2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11月20日电在搜狐网下属的一个论坛上,上海一位幼儿园园长被网民指名道姓辱骂,园长为此将搜狐互联网公司告上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搜狐网侵犯园长名誉权,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帖子,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并在论坛上发布赔礼道歉声明。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上海一家幼儿园园长刘芳(化名)在搜狐网下属的焦点房地产网论坛中发现,有网民发表了《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要求集体罢免腐败、变态园长刘芳事件》《幼儿园园长可谓罪孽深重》等帖子。刘芳表示,这些文章的内容纯属捏造,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2006年12月,刘芳委托律师向北京搜狐新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删除所有帖子,并提供发帖人的登记信息及发帖人的IP地址。但是,搜狐新时代上海分公司未予回应,并且还不断有新增的帖子。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内容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记录。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还明确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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